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等日前印发通知,今日起至9月30日启动“2008年小麦(2032,10.00,0.49%,吧)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200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水平,白小麦(标准品,下同)每市斤0.77元,红小麦、混合麦每市斤0.72元。执行区域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等6个小麦主产省。当小麦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格时,由中储粮总公司和有关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公司(或单位)按照最低收购价格,在上述小麦主产区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小麦。
今年2月和3月国家两次调高了2008年生产的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北京专业粮油批发市场大地玉泉路市场有关负责人刘敬亮分析,从6月份开始进入小麦收割季,国家调高收购价并开始执行预案,有助于在今年粮食生产成本上升较多的情况下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为来年粮食丰收打下基础。(记者胡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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