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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农药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


农办农[2008]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农牧)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进一步做好农药管理工作,我部决定召开全国农药管理工作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请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江苏、山东、河南8省(市)汇报6项农药管理新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今年开展农药管理年活动计划;请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介绍国家有关加强农药生产管理、减少排放污染方面的政策措施;研究部署农药登记管理年工作和供奥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二、参加人员

  请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江苏、山东、河南8个省(市)农业厅(委、局)分管厅(局)长,各省(区、市)农药检定管理机构负责人,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湖北、重庆、贵州和甘肃省(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三、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定于3月24日在河南大厦召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华威里28号),3月23日报到,会期一天。

  四、其他事宜

  请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江苏、山东、河南8省(市)将汇报材料于3月17日前发至我部种植业管理司。

  

联系人:1.种植业管理司  吴厚斌  电话:64192810  传真:64193376    E-mail:ppq@agri.gov.cn

          2.农药检定所 陈毅秦 电话:64194093  传真:65025920;手机:13701282335;

          3.河南大厦 金芳 电话:67751188   手机:13801119125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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