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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北方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的通知


农办农[2008]34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经)厅(委、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国农业抗灾减灾和春耕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春季田间管理和春耕备耕工作,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春季田间管理现场会议的预备通知》(农办农[2008]14号)安排,我部定于3月下旬在山东济宁召开北方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3月19日报到,20-21日开会,会期1天半。

  二、会议地点

  山东济宁香港大厦(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火炬路19号,联系人:曹昆鹏,联系电话:0537-2969888)。

  三、参加人员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经)厅(委、局)主管领导、种植业处长和农技推广站长各1名。

  四、材料准备

  一是越冬粮油作物苗情长势、田间管理、春耕备耕和春播种植意向情况;

  二是本省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出台的扶持粮油生产政策措施;

  三是粮油高产创建落实进展;

  四是当前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五是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请根据以上内容起草会议交流材料,于3月8日前将电子稿发送种植业管理司粮油处。联系人:汤松、孙丽娟,联系电话:010-64192898,电子邮箱:nyslyc@agri.gov.cn。另外,请各省(区、市)参会厅(局)长、主任做好发言准备,重点汇报今年粮油面积落实、省里出台的政策措施、高产创建“五个一”落实情况。

  五、会议报名

  请各省(区、市)于3月17日前将参会代表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车次(如需接站请注明)及手机报山东省农业厅生产指导处,联系人:范作军,联系电话:0531-67866156、89996089,传真:0531-67866159,电子信箱:fanzj@sdny.gov.cn。

  此外,请山东省农业厅组织安排10个粮油高产创建重点县的分管局长和粮油科长参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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