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长沙马王堆农产品市场商户在销售蔬菜(1月31日摄)。新华社记者何俊昌摄
新华网消息:2月18日,农业部就加强灾后农产品市场流通工作,发出通知。通知指出,灾后农产品市场流通工作的主要目标是确保主要农产品不脱销不断档,努力保持主要农产品价格基本稳定和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通知全文如下: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灾后农产品市场流
通工作的通知
农办市[200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农牧)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今年1月中旬以来,我国南方部分省区发生了严重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对油料、蔬菜、畜禽、水产品等生产造成了一定影响,局部地区因交通运输受阻一度出现鲜活农产品供应暂时偏紧的局面。在各级农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农业救灾抗灾取得了阶段性胜利,全国农产品市场供应总体上保持了有序、平稳运行。近期随着天气条件逐步好转,农产品市场流通秩序正在稳步恢复。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农产品市场流通工作仍然面临很多新形势、新困难、新矛盾。特别是这次灾害天气使得重灾省份原有农业生产结构发生变化,部分流通基础设施受损严重,今后农产品跨区域调运有可能进一步增加,对灾后农产品市场流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灾后农产品市场流通工作的主要目标
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一要确保主要农产品不脱销不断档。要把保证粮、油、菜、肉、禽、蛋、鱼、奶等主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放在第一位,确保市场供应品种全、数量足,防止市场流通出现大的波动,坚决避免脱销断档现象发生。二要努力保持主要农产品价格基本稳定。合理引导群众的消费需求,稳定群众价格预期,防止农产品价格过快、过度上涨,努力使农产品价格基本保持在群众可承受范围之内。三要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确保主要农产品跨区域调运畅通,提高市场运行效率,防范局部地区鲜活农产品滞销情况发生,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全面落实灾后农产品市场流通工作的各项任务
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的各项要求,全面落实灾后农产品市场流通工作的各项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抓紧恢复批发市场正常交易。批发市场是我国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在前段时间灾害天气中,一些农产品批发市场基础设施受到损毁,难以实现正常交易和集散功能。有的市场交易大棚倒塌,买卖交易暂时中断或者被迫移至露天、场外进行;有的市场水电设施损坏,不能正常供水供电,冷藏保鲜设施、夜间照明等停止运转。各级农业部门特别是灾区的农业部门要把指导和扶持农产品批发市场恢复正常交易功能作为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抓紧抓好。一要加强与批发市场的联系,抓紧指导有关批发市场尽快修缮因灾损毁的交易大棚、仓储设施等基础建设,主动帮助批发市场解决恢复重建工作中面临的资金短缺、物资匮乏、人员不足等实际困难,为全面恢复市场流通秩序创造条件。二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努力争取发展改革、财政等支持和投入,对批发市场开展恢复重建工作给予财政补助、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三要利用灾后恢复重建的时机,引导和帮助批发市场尽快实现升级改造,提升市场服务功能和管理水平。
(二)大力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前段时间受灾害天气影响,部分地区鲜活农产品外运困难,部分地区因灾鲜活农产品生产减少,调出调入格局发生些变化。当前最紧迫的是要着力解决局部地区鲜活农产品滞销和局部地区供应偏紧交织并存现象。必须切实加强对批发市场、中介组织、零售企业等多个市场主体的指导和扶持,大力促进农产品产销衔接,充分发挥全国一盘棋和大市场、大流通的作用,保证灾区和大中城市鲜活农产品供应,防止非灾区鲜活农产品卖难。一是非灾区的农业部门要利用中国农业信息网“供求一站通”和“网上展厅”网络平台,积极宣传、组织农户和企业上网发布预供应信息,并通过举办网络对接会等形式,促进本地鲜活农产品销售。二是灾区和大中城市的农业部门要密切和产区的联系,支持农产品经营企业与产区实行订单生产,鼓励市场与基地挂钩、屠宰场与养殖场挂钩,积极为经营企业提供外埠鲜活农产品供应信息,并通过举办洽谈会、交易会、对接会等形式,推动经营企业与产区建立稳定的、长期合作的供需合作机制。三是各级农业部门要及时帮助农产品经营企业和商户解决鲜活农产品的运力需求,加强与发展改革、交通、铁道等部门的沟通,协助其统筹安排运力,优先安排易腐易烂鲜活农产品运输。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4/2008-02-20/874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