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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农业标准化大事记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在重点地区、品种、环节和企业,加快推行标准化生产和管理。

  ●4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提出制订无公害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有机食品、绿色食品认证和监管所需的产地环境标准,粮食及主要农产品标准,农药、化肥合理使用标准,转基因生物安全标准,动物疫病防治标准。建立大宗鲜活农产品、优势农产品和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体系和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23日进行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强调,实施农业标准化,保障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任务。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对实施农业标准化和保障食品安全重大意义的认识,扎扎实实做好工作,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于7月26日起施行,规定生产者生产产品所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销售方和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台账制度,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8月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标准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及时跟踪和掌握国外先进标准情况,健全技术标准服务平台和标准制订修订快速应急机制,完善国家标准,涉及健康和安全的主要指标要符合国际标准。抓好食品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尽快形成科学统一权威的食品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制订具有竞争力、高于现行国家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

  ●11月23日-25日,“中国农业标准化·食品安全发展论坛———三北地区峰会”在河北廊坊举行。来自西北、华北及东北地区的13个省(市、自治区)的农业、质监等部门及相关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就农业标准化如何保障中国食品安全、如何利用中国农业大国的资源优势打造中国农业标准在亚洲乃至世界的标准优势等主题进行了研讨和经验交流。三北地区代表还共同签署了农业标准化与食品安全发展联盟战略合作协议。

  ●12月22日-23日,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提出,要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努力巩固和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积极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体系网络,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因地制宜发展有机农产品,加快农业标准化进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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