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10日)从海南省民政厅了解到,今年以来,各级财政为海南省城乡低保对象投入资金2.31亿元,比去年的1.62亿元增加41.9%,确保了各市县的城乡低保金及时足额发放。
据了解,今年中央财政安排海南省城乡低保补助资金13168万元,省级财政安排资金4312万元,市县财政安排5625万元,各级财政投入均比去年明显增加。
针对今年大米、肉、禽蛋等主要农副产品价格上涨对城乡低保家庭生活的影响,海南省采取有力措施妥善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的生活安排工作,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确保了城乡低保家庭的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8月份,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要求各市县从8月开始,对城市低保对象增加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15元,农村低保和五保对象每人每月不低于5元。10月上旬,省民政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对城市低保对象从10月份起再增加发放3个月每人每月10元的临时补贴。这两次提高补助,都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目前,海南省有城市低保对象7.26万户、16.8万人,农村低保对象8.89万户、16.9万人。城市低保对象占全省非农业人口的5.3%,平均保障标准156元,农村低保对象占全省农业人口的3.35%,平均保障标准70.9元。
海南省对城乡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今年以来全省累计新增进保人数5.54万人,退保人数3.59万人。(记者 黄晓华 谢洪涛 王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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