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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大精神:让新型农民职业化


  建设现代农业必须顺应分工分业的历史潮流,大力培育职业农民,促进土地经营的集中和农业生产规模的逐步扩大,从而不断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生产的效益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上明确指出:我国今后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要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当前,我国农业经营老龄化、兼业化问题呈加重趋势,要建设现代农业就必须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

  近年来,农村劳动力转移呈明显加快趋势。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农的劳动力兼业化现象也非常突出。因为农业的比较效益低,一些传统粮食主产区水稻种植双季改为单季种植有加剧的趋势,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土地撂荒的现象。农业资源不能有效配置,土地生产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都不高,农业生产能力下降。

  这些问题都需要依靠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来加以解决,其中重要的是要大力培育职业农民。从全球范围看,分工分业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历史潮流。所谓农民分工分业,就是把现在的兼业农户分解,进行职业上的分化,实现农民身份的多种转变,即由单一的农民转变为农业生产者、经营者,非农产业的生产者、经营者和城市市民。使农民成为一种职业表述,而非身份界定。在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呈加快趋势的新形势下,建设现代农业必须顺应分工分业的历史潮流,大力培育职业农民,促进土地经营的集中和农业生产规模的逐步扩大,从而不断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生产的效益。

  近年来,日本针对农业从业人员逐年减少且老龄化的趋势,积极采取措施培育职业农民,其思路和做法值得我们借鉴。日本已经建立起了完备的农业教育体系。包括农业高校、农业短期大学、道府县农业大学校、民间研修教育机构、农林水产省农业者大学校和就农准备校等,这些院校对培养高素质的农业生产者发挥了重要作用。

  日本政府还对农业生产者进行再教育。通过培训、技术指导等形式,帮助现已从事农业的生产者获取新知识,提高其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三是培养农业后继者。对准备从事农业的新人,开展就业咨询活动,提供信息服务;提供研修机会,进行知识和技能培训;提供无息贷款援助,包括研修资金、启动资金和设施资金等费用。

  结合我国国情,我国当前培育职业农民、保障农业经营后继有人,就应该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积极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把农村职业技能教育纳入国家总体教育规划,把发展中等职业学校的重点放在农村,对完成义务教育后的青年农民进行分业教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养造就大批适应现代农业建设的新型农民。

  高度重视培养新型农民。进一步开展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扩大培训规模,保证培训效果。加强农业职业技能鉴定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农业经营资格认定制度。

  吸引农村以外人才从事农业。支持工商企业、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到农村创办现代农业企业,吸引和培养有兴趣的城市青年成为新型农民,积极探索吸引农村以外人才从事农业优惠政策,有关政策可以参照对大学毕业生的相关优惠政策。

  建立职业农民补贴保障制度。完善职业农民培训补贴制度,增加资金投入,提高补助标准。对具备资格的职业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给予补贴,对返乡创业从事农业经营的能人给予支持。(张红宇杨春华作者单位: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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