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宁安市法院审理了三起检察院支持起诉的农药废弃物回收民事案件。
2020年5月,贺某从某服务部购买了农药,农药用完后,贺某担心随意丢弃空瓶会造成污染,便找到经销商,希望其对农药空瓶进行回收。但经销商因不了解相关法律及政策要求,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为了妥善解决此事,贺某和遇到同样困扰的王某、张某分别向宁安市检察院提出申请,要求经销单位协助其对农药废弃物进行回收处理。宁安市检察院接到三份申请书后,向宁安市法院分别提起支持贺某、王某、张某起诉的案件。
宁安市法院民二庭法官赵娜接到案件后,迅速联系三个销售单位的负责人,耐心地向他们说明农药废弃物处置不当会对大气、水质、土壤造成影响及污染,也会对人畜安全留下隐患。同时,还深入浅出地向他们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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