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扩大农业农村投资要需要多措并举、共同发力。《意见》从扩大地方政府债券用于农业农村规模、保障财政支农投入等方面提出了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的政策措施。当前,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关键是抓住国家扩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的难得机遇,努力增加用于农业农村规模。地方政府债券是中央部署支持地方“补短板”的重要政策工具,近年来发行规模不断扩大。今年,中央大幅增加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额度,《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发行3.75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比去年增加了1.6万亿元,并明确支持现代农业设施、饮水安全工程和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同时,还要发行抗疫特别国债1万亿元。上半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已发行2.23万亿元,27个省份发行用于农业农村的专项债865亿元,安徽、四川、江西、山东、浙江、甘肃等省发行规模相对较大,而且形成了高标准农田专项债、村庄整治专项债等一批成功发行的典型模式。如江西省由县级政府作为举债主体,以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出让收益和耕地产能提升收益作为偿债来源,在全国率先发行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债,累计分两批打包发行78.39亿元,在此基础上统筹财政资金等投入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从每亩1500元提高到3000元,高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1158万亩。但总体上看,地方政府专项债用于农业农村规模占比还较低,不到4%,这与补上全面小康“三农”短板的任务要求不符,与乡村振兴的形势需要不符。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意见》明确要扩大地方政府债券用于农业农村规模,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增加用于农业农村的投入,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符合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现代农业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镇污水治理等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同时,还明确各地应通过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按规定将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有一定收益保障的农林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落实这些政策,需要各地农业农村部门以及其他涉农部门,抢抓机遇,积极争取政府重视,要把农业农村作为债券支持重点,主动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衔接联动,细化操作指引,结合实际采取打捆打包等有效方式,努力提高后续债券发行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
在保障财政支农投入上,近年来,中央财政用于农林水的支出稳定增长。今年受疫情影响,在财政收入下滑、收支平衡趋紧的情况下,中央财政仍实现了对农林水支出的稳定增长,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只增不减。此次《意见》进一步强调,中央和地方财政要加强“三农”投入保障,中央预算内投资继续向“三农”补短板重大工程项目倾斜,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扩大以工代赈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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