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宝)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党永富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本次两会上,将建议尽快制订并实施耕地质量保护法。
党永富告诉记者,推动耕地质量保护立法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一是全国耕地质量现状让农业“压舱石”战略面临巨大挑战。二是现行法律法规难以满足新时期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需求。三是推动乡村振兴和实现绿色发展要夯实耕地质量基础。
据了解,欧美发达国家高度重视耕地质量保护工作,将耕地质量及耕地土壤作为独立要素加以保护,制定单独的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法律法规,从法律上明确了耕地质量的重要地位。《美国法典》第73章的农地保护政策、休耕政策、土地储备政策,德国《联邦土壤保护法》和《污染土地管理规则》都对保护耕地质量作出较为严格的规定。
鉴于全国耕地质量现状,为保障国家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保护和提高耕地质量、稳定提高耕地产出能力,党永富建议将耕地质量保护纳入立法计划,明确由农业农村部牵头开展调研,组织起草法律条文,细化现有法律规定,明确农业农村部门管理耕地质量的责任主体,建立耕地质量建设投入机制、耕地质量护养机制、奖惩机制,规范耕地质量监测、评价、保护、建设和监督管理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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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国富代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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