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31日电记者1月31日从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截至2018年12月底,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轮督导的10省市均已整改完毕。整改期间,10省市打掉涉黑犯罪组织100个,摧毁恶势力犯罪集团1129个,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49.43亿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896件3021人,推动社会治安环境明显改善,党风政风社会风气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增强。
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的要求和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整体安排,2018年7月至9月,中央扫黑除恶第1-10督导组分别对河北、山西、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等10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进驻督导。各督导组向10个被督导省市党委政府反馈督导整改意见,共提出161类811条整改问题建议、181条问责建议,移交6313条重点督办线索。10省市按照中央扫黑除恶各督导组要求,认真研究部署,细化整改措施,截至2018年12月底,10省市均提交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中央督导组向被督导省市反馈的具体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
河北坚持线索核查工作“五查清、三确保”,核查涉黑涉恶线索10033件,办结8656件,办结率为86.3%,比中央督导组进驻时办结率提升46个百分点。中央督导组移交的391条线索全部核查办结,破获涉黑涉恶案件37件,破获其他违法犯罪案件148件。坚持周调度,分4批对57起重点涉黑涉恶案件挂账督办,整改期间,打掉涉黑组织11个、涉恶犯罪集团168个。对中央督导组点名的治安形势复杂的重点地区挂牌督办。逐一核查中央督导组移交的3类20项责任追究问题,共追责问责142人。全省纪委监委共立案审查调查1017人,涉及厅局级干部3人、县处级干部5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56人,采取留置措施51人,移送司法机关35人。立案、处分、涉及处级以上人数比中央督导结束时分别增长87.9%、64.9%、66.7%。
山西建立省级领导联点包市、推动整改工作机制,选派5名正厅级领导干部相对固定担任督导组组长,加强常态督导。根据中央督导组重点督办的1047条线索,从中新发现涉恶犯罪嫌疑案件42起,立刑事案件418起,治安案件112起。打掉陈某某、耿某某等一批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打掉的涉黑组织数、涉恶团伙数分别比中央督导组进驻前上升78.4%和53%。行业监管部门排查出涉黑涉恶线索3817条,比中央督导组进驻前上升381.7%。针对问责清单中的18个问题线索,加大深挖彻查力度,追责问责239人,全年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1000余人,严肃查处省监狱管理局原局长王某等涉黑涉恶腐败政法干部,省纪委监委对发生重大涉黑案件的闻喜、柳林两地县委书记,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公开曝光。
辽宁组织开展线索排查“起底”行动、交办线索“清零”行动、深挖彻查“除根”行动、追责问责“督责”行动、以案治本“强基”行动等五大专项行动。推动大连荆某某、丹东“宋氏家族”等涉黑涉恶大要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线索摸排,全省7个市场监管部门、8个林业部门线索“零上报”问题已整改完毕。坚持将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建设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重要措施,纳入整顿范围的1222个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已完成整顿。整改期间查办涉腐涉伞案件共立案378件、处理320人,14个市全部消除零立案,查处了丹东市原副市长刘某某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典型案件。
福建建立“零线索”地区和部门主要领导背书承诺、责任倒查制度,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的2817条线索,有效核查2674条,核查率达94.9%。整改期间打掉涉黑犯罪组织24个,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91个,9个设区市均实现涉黑案件“零突破”。重点查办督导组重点关注的南平市王某某案、漳平市曾某某案等。省级政法部门挂牌督办涉黑涉恶案件118件,对50件313人涉黑涉恶案件集中宣判,形成强大声势。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赴境外诈骗流出地专项整治“百日会战”千人誓师大会,对涉诈骗人员采取拆除赃款建房、追缴涉案款项、收缴护照等“五个一律”严厉措施。省纪委监委对中央督导组指出的3个方面16项问责建议,第一时间核查处理,对265名干部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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