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制度改革的作用是实现资源最佳配置
市场制度改革,就是放开市场,实行自由市场交易。在以前的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对农产品市场实行全面管控,实行“统购统销”制度。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只能卖给国家,叫统一收购;消费者能够购买什么,购买多少,也是由国家统一规定,实行粮票等票证制度,国家进行统一销售(配给)。实行这种制度的起因,是短缺,是供不应求;而实行这种制度的结果,是造成了更大的短缺,更大的供求缺口。
开放市场的改革,同样是充满阻力和争议的过程。反对改革的人,认为实行市场经济就是否定社会主义。另外一个反对改革的重要原因,是很多人不相信市场机制,觉得市场是不受政府控制的,越是重要的产品,越不放心交给市场,怕出乱子。
因此,农产品市场的放开,是渐进性的;开始是禁止,后来是默许,最后正式放开。这个过程很复杂,产品类别不同,放开市场的时间不同:先是瓜果蔬菜,然后是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然后是粮食,最后是棉花。1993年是个重要的时间节点;这一年,真正全面取消了粮票。
市场开放,还有另外一个维度,就是对国际市场的开放。这也有一个过程,在加入世贸组织的背景下,开放程度加大。农产品出口补贴取消,进口关税降低,实行了关税配额和非关税壁垒约束等。我国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关联日益密切,农产品出口和进口均大幅度增加,其中,土地密集型产品的进口更是快速增加。我国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农产品净进口国,逆差达到500亿美元。其中,仅仅大豆一项,就接近400亿美元。现在的农产品贸易结构,总体上是符合国际比较优势原则的,符合我国弥补土地缺少不利因素的需要。进口的大豆,如果用国内土地来生产,所需要的土地面积,比全部东北和华北耕地面积总和还多。在大豆等农产品进口大幅度增加的开始阶段,有不少人表示忧虑,担心会被出口国作为贸易武器,实行禁运。而今年的中美贸易战,彻底颠覆了这种观念,农产品尤其是大豆,没有成为美国的制裁武器,而是成为了我国最重要的反制武器。
农产品市场的开放,是在整个国家经济体制变革的大背景下发生的,其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1982年,党的十二大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提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同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对市场经济体制地位的明确的正式确认。2012年党的十八大和2017年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明确了市场和政府两个作用的地位和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对于农业生产来说,市场配置资源的重大意义,十分突出。不同地区,农业生产的资源条件不同,比较优势有很大的不同。如果让市场充分发挥作用,那么,每种产品,都能够在最适宜的地方,集中生产出来,就一定会形成产品的区域专业化生产。一方面,会形成大量的地理标志产品,另一方面,整个国家的资源配置达到最优,以有限的资源,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例如,现在有很多地方,一县一品,全县90%以上土地就种一种产品或两三种产品。例如,陕西洛川种的苹果,陕西眉县种的猕猴桃等。在计划经济思维下,以粮为纲,就不可能实现这样的区域优势布局和优化的资源配置。现在很多地方形成的特色产品区域化现象,也正是因为不片面强调以粮为纲了,从而得以发挥各自的自然条件比较优势,来实现最佳资源配置。
废除农业税与实行农业补贴促进了社会公平
历史上,我国农民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农业税制度和农产品的低价格制度是重要表现。
我国的农业税制度,最早始于公元前594年,春秋时期鲁国实行的初税亩制度。新中国成立后,1958年出台的《农业税条例》,规定平均税率为常年产量的
15.5%。
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在90年代末期,农业税费负担日益沉重,农民反映强烈。问题的主要根源,不仅仅是农业税本身的负担,更重要的,是依附在农业税上的“三提五统”,即乡镇和村级摊派提取的各种费用。这些负担,不透明,很混乱,难以控制。于是,进行农业税费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在研究农业税费改革的过程中,发现找不到一种科学合理的农业税费改革方案。研究来研究去,最终的共识是,最合理的政策,就是取消农业税费。不过,为了取消,需要先规范,因为农业税费是地方收入,取消农业税费之后,一些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会有很大缺口,中央财政需要进行转移支付支持。这就需要把账算清楚。这样,提出了农业税费改革方案:正税税率为7%;农业税附加税为1.4%。2000年试点,2003年全面实行。2004年开始降减,2006年全面取消。我国2600年之久的农民负担历史,到此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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