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8月1日还有不到15天的时间,各地都在紧张的进行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办理中。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很多零售店在专注准备材料的同时,却忽略了限制农药的处理。 根据《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定点经营的限制使用农药只有取得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才能进行销售,而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限制使用农药除外)的经营点是无法销售这些产品的,违者将按无证经营处理。 32种限制使用农药 仅有22种施行定点经营 限制使用农药简单来说就是国家规定的在某些作物上禁止使用的农药,这些农药多为高毒、高残留产品,或对人体、环境有害,而且大多数品种已停止生产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也规定,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 虽然目前国家规定的限制使用农药有32种,但并不是所有的限制使用农药都采取定点经营。 2017年,农业农村部制定了《限制使用农药名录(2017版)》并予以公布,并对此名录中的前22种农药实行定点经营,其他农药实行定点经营的时间由农业部另行规定。对于限制使用农药,标签应当标注“限制使用”字样,并注明使用的特别限制和特殊要求;用于食用农产品的,标签还应当标注安全间隔期。 而且销售限制使用农药的店铺内需单独设置有明显标识的专柜进行存放,其密封性和安全性是农业部门审查监督的重点。不过也有些地方要求,无论有无限制使用农药销售,有明显标识的专柜都是开店必备的设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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