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曲照贵)日前,天津市召开2017~2018天津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专题解读会。会上,天津市农委能源生态部门负责人向新闻媒体介绍了天津市人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出台背景、意义等内容。
据介绍,《决定》是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农业法》等法律法规,参考外省市立法经验,由天津市法制办、天津市农委、天津市环保局等部门联合起草的,《决定》在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目前已经正式实施。
据介绍,天津市秸秆综合利用率由2013年的76.6%提高到2016年的97%。从目前情况看,今年秸秆综合利用率将继续保持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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