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办案人员进一步核实,吴居川(另案处理)在明知未辨明该药品真伪的情况下,仍以每瓶20元的价格向高庙乡、红泥湾镇、社旗县晋庄镇、大冯营乡四地留守在家的种植户销售花生拌种剂,累计销售221箱,销售总数额为8.84万元。高庙乡等地种植户在使用了该拌种剂后,播种的花生出现了大量的烂芽、焖种现象。经南阳市农药监督检验站鉴定,该拌种剂是造成花生烂芽、焖种、不出苗的主要原因。后经物价部门初步鉴定,高庙乡等地914户花生种植户的经济损失为数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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