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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农药专项整治 已摸清农资家底


一年前的11月份,广东省印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监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国省级政府层面出台的首个全面、系统、全链条的关于农资监管的规范性文件,标志着我省农资监管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农资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治理农资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举措有力有效。

为贯彻落实《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确保农药生产、经营、使用依法有序有效地进行,从源头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今年3-10月,省农业厅、省经信委、省工商局、省安监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农药专项联合整治行动(以下简称整治行动),有力地推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工作上新台阶,今年上半年我省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合格率达到98.3%,比去年同期提高4.1个百分点。

八个月的整治行动,积累了哪些有益的经验?取得了怎样的成效?有何种启示?按照部署,如今联合整治行动已进入总结阶段,用真实数据和鲜活案例来对这些问题作出解答恰逢其时。

整治行动见成效

省农业厅党组高度重视整治行动,厅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指示,分管领导靠前指挥,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以下简称执法局)统筹协调切实抓好落实。整治行动开展八个月来,省、市、县(市、区)农业、经信、工商、安监部门密切配合,奋力拼搏,取得了显着成效,摸清了全省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基本情况,并进行建档立卡,造册登记。

据统计,整治行动期间,全省共摸底排查农药生产单位49家、农药经营单位17709家、农药使用单位(规模以上)10575家、城郊等重要地段农药使用种植户702491户。

根据摸底排查情况,农药生产单位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和粤西地区,广州、茂名、佛山、肇庆市有超过5家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单位以粤西地区居多,茂名、湛江市有超过2000家的农药经营单位。规模以上农药使用单位主要集中在湛江、云浮、河源市,每个市均超过1000家。农药使用种植户主要集中在江门、潮州、广州、云浮、茂名、湛江市,均有超过6万户种植户。

对农药经营单位进行清理整顿,农药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好转也是整治行动的成效之一。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全省各地农业等4部门对无证经营农药单位、挂靠经营农药单位进行了清理整顿,共清理了无证经营农药单位215家、挂靠经营农药单位998家。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和《意见》的规定,全省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必须全面退出农资经营,排查出的311家农技推广部门所属农资经营门店,已按要求退出农资经营,有效净化了全省农药市场环境。

通过整治行动,农药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整治行动期间,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和全省各级农业执法支队、执法大队、各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76679人次,查处问题304起,责令整改147起,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27宗,涉案物品货值81.41万元,共罚没121.66万元。其中,韶关、茂名、广州市执法检查力度较大,分别出动了20337人次、7248人次和6857人次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惠州市查处75起案件,罚没22.1万元;广州市查处了62起案件,罚没14.49万元;湛江市查处了46起案件,罚没23.39万元。大大打击了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获得了农民群众的点赞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值得关注的是,在整治行动的推动下,我省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得到了深入推行。根据《意见》要求,我省实行高毒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制度,严格设立经营网点,明确经营条件,将高毒限用农药的批发、零售控制在必要的安全范围。

例如湛江徐闻县委、县政府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方面走在了全省前面;江门开平市于2013年8月启动高毒限用农药定点经营试点,试点成效受到农业部全国农资打假督查组的充分肯定。省农业厅要求全省各地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结合实际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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