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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部门联手整治互联网金融 多举措保护客户资金安全


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规范P2P网络借贷、第三方支付、股权众筹等各类互联网金融业务,专项整治工作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方案》要求在严格整治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采取多项措施保护投资者利益。
  十七部门联合“出手” 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互联网金融蓬勃兴起,几乎触及了金融业的所有领域。
  随之而来的,从业机构良莠不齐、不正当竞争手段层出不穷、以及擅自挪用客户资金等问题,阻碍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
  为此,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中央维稳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7个部门联合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
  “从短期看,专项整治目标是规范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扭转部分业态偏离正确创新方向的局面,维护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13日答记者问时称。
  为何选择这个时机?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教授黄震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事实上,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行动在今年4月份就逐步展开,选择这个时间节点,是要将政策不确定性的猜想及时打消。”
  根据要求,该项整治工作将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
  
  严格落实P2P网贷平台第三方资金存管
  作为互联网金融的组成部分,P2P网络借贷平台成为重点整治领域之一。
  在上述负责人看来,P2P网络借贷的整治重点是落实网贷机构信息中介的定位,禁止网络借贷机构突破信息中介职能定位,开展设立资金池、自融自保、发放贷款等违法违规活动。
  记者注意到,整治行动提出严格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的要求,可谓给客户资金安全再添“一把锁”。具体来看,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应分账管理,P2P网贷平台需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不得挪用或占用客户资金。
  据黄震介绍,目前,只有一部分P2P网贷平台完成了第三方资金存管,为期将近6个月的整治行动会有成果汇总,但对P2P网贷领域来说,过渡期会延长至明年8月。
  记者此前梳理发现,与P2P网贷平台合作进行资金存管的银行,多为商业银行和地方银行,银行业金融机构配合与否,也决定着这项政策的落实进度。“银监会确实注意到银行不够配合的问题,官方即将出台具体鼓励银行存管的政策细则,这一情况将得到改善。”黄震透露。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彭冰认为,银行此前不愿受理这项业务的原因有两个:一方面是网贷平台不够规范;另一方面银行也不知道该怎么做,“银行业参与资金存管自然要承担对平台的监管职责,未来,没有第三方资金存管的P2P网贷平台将不被允许进入市场”。
  
  销售金融产品需执行“适当性”标准
  针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的情况,《方案》提出,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的互联网企业,不得依托互联网开展相应业务。互联网企业和传统金融企业平等竞争,行为规则和监管要求保持一致。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实质认定业务属性。
  同时,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方案》要求互联网金融机构销售金融产品应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标准,披露信息和提示风险,不得将产品销售给与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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