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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权 活地 活“三农”


李春风是上海松江区腰泾村村民。几年前,他从外企辞职,回村流转了200多亩土地,还发展起生猪养殖,成立了种养结合的家庭农场。在腰泾村,17户这样的家庭农场,管理着全村1915亩地。说起今日的生活,李春风由衷感叹,“现在种地比打工赚钱多了。”
  李春风的成功源自于土地经营权的放活。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正在稳步推进中,土地承包确权颁证,为“长久不变”打下基础;承包地“三权分置”,扩大了土地的权能;允许承包经营权抵押,唤醒农村“沉睡的资本”。作为新的制度安排中的新亮点,放活土地经营权,为我国“三农”事业新发展增添新动力,带来新活力。
  土地变“活”,进一步释放农村生产力
  家在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大定桥村的何晓英,如今成了村里的创业明星。可当初回乡时,她也曾遭遇两难。
  “作为农民,咱最擅长的还是种地。”当地产的草莓汁多肉嫩,在成都等周边大城市很有市场,何晓英发动村里能人,流转了上百亩土地,成立了草莓合作社。“土地‘活’了,家门口就有好的创业机会,会有越来越多的村民愿意返乡发展。”何晓英说。
  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建立分包到户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承包经营权从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分离,实现“一权变两权”,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一次分离。这次改革充分调动了农民劳动积极性和生产经营自主性,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
  但是,农地资源优化配置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解决。随着大量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农业规模化经营要求土地流转,改变“人均一亩三分地”的土地细碎化现象。可很多农民担心承包经营权流转出去,就要不回来了,宁撂荒不流转。经营权从土地承包经营权二次分离,让土地变“活”,是对农村经营主体变化、农地流转等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适应性调整,有利于农村生产力解放。
  基层不断探索。上世纪90年代以来,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离探索已在各地展开。重庆、江西、浙江、安徽、四川等地通过出台文件,鼓励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稳定承包权、搞活经营权,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顶层设计发力。从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到十八届五中全会,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制度框架不断明晰。
  截至2015年底,全国2.3亿户承包土地农户中约有6600万户或多或少流转了土地,全国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面积4.43亿亩,占比达33.3%。农业专家认为,推动土地流转进一步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为农业规模化、集约化高效经营提供广阔空间,同时还可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城镇化进程。
  活权先要确权。
  在黑龙江省方正县,随着土地经营权确权工作不断推进,农民的土地有了新的“身份证”。八名村村民陈先发说,过去在外打工,总觉得把地流转出去不踏实。如今,一证在手,心里有底。他以自家12亩土地入股合作社,合同签到了2027年。
  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2434个县、2.6万个乡镇、43.8万个村开展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真正让农民吃上放心投入、放心流转的“定心丸”。
  活权要规范流转。
  目前,各地正加紧构建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土地经营权市场交易体系。村有服务站点、乡镇有流转中心、县市有交易市场的流转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县(市)级以上土地流转交易市场达到1324个,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达到17268个。
  规模经营,提升农业发展竞争力
  “谁来种地”?近几年,关注农业的人对于这样的追问恐怕都不陌生。
  的确,一家一户的家庭生产经营发展到今天,面临成本和价格的双重挤压,要提升农业的竞争力,经营方式亟须转变。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到今天,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镇转移,“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越来越凸显,也亟须新的经营主体弥补家庭经营的局限。
  在重庆市巫溪县花台乡,12户农民成立了龙泉溢种植专业合作社,流转200多亩土地。“以前总埋怨大山,山路崎岖,其实我们是守着‘宝贝’过苦日子。”合作社负责人姚维元说,合作社发展了5亩草莓,60亩果桑,40亩脆李,还配套了采摘、餐饮、住宿等一条龙服务。不仅这12户村民走上了致富路,也吸引其他村民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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