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管。通过健全流动人口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强化管理,充分发挥政府综合协调、牵头抓总、出谋划策的作用,先后出台了《流动人口管理机制》、《综合治理考核标准》、《群租房等违法出租房屋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并通过狠抓落实,切实做到“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控人”,使人口增长速度明显放缓。
村民自治。各村建立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用工单位、出租大院、个体经营等9类账,并依据格长巡查信息实行动态更新。重新修订了《村规民约》,将流动人口管理与村庄治理相结合,实现了流动人口与本村村民“同规同约”。
(作者系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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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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