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第十二次聚焦“三农”,对推动我国农业发展起了重大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有关讲话中也指出,如果没有农业、农民、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国的现代化;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但近年来,在国内外经济增速放缓、运行风险增加、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和各领域改革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农业发展面临众多新的瓶颈,进而影响到“三农”发展的全局。展望未来,中国的经济增长必须要解放思想、加快改革开放。而我国新一轮的发展可以从农村改革入手,通过试点“股田制”等土地制度的变革实践,并借鉴国际经验优化农业发展模式,以加快推动农业现代化,进而带动农村和农民现代化。
我国农业发展面临新的瓶颈
(一)农业现代化水平不高,发展滞后
农业现代化就是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生产手段装配农业,以先进的科学方法组织和管理农业,提高农业生产者的文化、技术素质,把落后的传统农业逐步改造成为具有高度生产力水平和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农业的过程。农业现代化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国民经济不断发展的客观要求。但在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发展的过程中,农业现代化发展滞后,成为现代化建设中最薄弱的环节和短板。
当前,国内对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测度还没有统一的标准,但通常从农业机械化水平、农业劳动力素质、农业科技贡献率、农业生产能力、农业产业化水平、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等几个维度来衡量。从这几项指标的有关数据和资料可以看出,我国农业现代化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有关研究表明,中国综合农业现代化指数为38,排世界第65位。另据我国科技部资料显示,我国农业现代化与欧美发达国家大概有20年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农业现代化的科技水平、信息化水平、金融能力、管理水平等方面。
受农业现代化发展滞后影响,我国农村现代化水平也较低。农村总体缺乏规划、发展落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尤其是医疗、教育这些公共服务很紧缺、条件非常差,很多中小学的校舍还很破旧,教育基础设施严重不足。此外,我国农村的金融机构网点偏少、服务类型单一、贷款难度高、金融获取度低;农村的民主程度、参与社会管理程度、法制程度等也较低。
(二)中国现行的土地制度安排已严重扭曲,暴露出诸多弊端
1.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难以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需求,制约农村工业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1)农地的集体内部均分制度,导致土地细碎和分散化现象突出,降低了农业规模经营水平和利润率,制约了农业现代化步伐。20世纪80年代初实行的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土地制度改革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随着人口的增加,土地承包制不断将土地细分,难以实现农业规模经营和现代化。目前中国人均耕地已缩小至1.5亩,14个省区的人均耕地不足1亩,其中6个省区的人均耕地面积低于0.5亩。而联合国的认定标准为,1亩耕地是维持一个人最低生存的基本条件,中国再继续细分土地已毫无意义。(2)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农村工业化产生矛盾。乡镇工业发展需要解决区域集中问题,而在征用土地建立乡镇开发区过程中遇到农户和经济合作社的抵制;由于土地价格的飞涨,农民不愿意放弃土地,原来部分已经农转非的农民还要求倒流回农村。
(3)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利于城乡一体化的局面。土地的产权分散在自然村、农户手中,制约着镇一级和管理区对村镇建设的统一规划和统一管理。
2.我国的农地承包制度面临平等和效率之间的复杂两难问题
对于中国绝大多数农民来说,农用土地一直是他们经济收入的重要来源,因此,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的情况下,平均分配土地、根据人口变化进行土地调整,就成为中国农地集体所有、家庭联产承包体制的内在需求。但问题在于,土地的频繁行政性调整不仅直接导致农业经营出现超小规模的状况,而且不可避免地影响到农地使用者对土地投资的积极性,甚至可能导致土地的粗放利用、破坏地力、降低土地产出。为此,中央政府一直强调要稳定土地承包权,规定“土地承包30年不变”、“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但农村村庄内部不同家庭间人口变动对土地调整的压力却不断呈现,《土地承包法》无法得到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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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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