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明文规定,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应无偿收回。在当前转方式、调结构的背景下,笔者建议有关部门应当对全国各地的各类工业园区进行一次高质量的“体检”,将那些低效利用的工业园区土地进行有效整合与盘活,清理出可利用土地。如此,不仅农业配套设施建设用地有了着落,不必要占用良田熟土,也能够复耕出不少珍贵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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