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把握“三个不能”的重点任务
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农业农村经济面临转变发展方式紧迫课题的关键时刻,习近平同志提出“三个不能”,具有鲜明的现实针对性和长远的指导意义。“任何时候”,既包括农业歉收、形势不好的时候,也包括连年丰收、形势较好的时候。在农业“十一连增”之后提出“三个不能”,并强调“在认识的高度、重视的程度、投入的力度上保持好势头”,就是要求我们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努力巩固和发展农业稳定、农民增收、农村和谐的好形势。
不能忽视农业,就要坚持把现代农业建设作为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农业现代化仍是“四化同步”的短腿,迫切需要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现代农业建设的首要任务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同时,要提高农业的质量、效益、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为此,要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巩固提升粮食产能,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业由数量增长为主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上来,由依赖资源环境消耗的粗放经营转到集约、绿色、可持续发展上来。继续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这是世界上大多数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我国农业生产规模小、成本高、效益低、竞争力不强,更需要加大政策支持保护力度,决不能粮食多了减投入、形势好了改政策。
不能忘记农民,就要坚持把农民就业增收和脱贫致富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当前农民问题的核心是收入问题。习近平同志指出,检验农村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尺度,就是看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没有。我国农民收入增长连续5年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和国内生产总值增幅,城乡居民收入比逐步缩小,但农民收入水平总体不高,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距仍然很大。受生产成本“地板”抬升和农产品价格“天花板”限制的双重挤压,农民家庭经营收入难以大幅增长,农民外出务工人数和工资水平增幅也出现“双下降”,农民增收面临很多新挑战。要深化农村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稳步推进农业人口转移和市民化,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把解决农业问题和农民问题统筹考虑,制定政策多从农民的角度着想,不能为了解决农业问题而忽视甚至恶化农民问题。特别是在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工商资本下乡等问题上,必须坚持两点论,既考虑农业规模效益,又兼顾农民就业增收,防止因规模经营而导致农民失地失业,更不能搞强迫命令、包办代替,进而影响农村干群关系和社会稳定。
不能淡漠农村,就要坚持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任务。农村是农民生活的幸福家园,是传承乡村文明的重要载体。我国人口多,主要是农民多;农民要进城,不可能都进城。在推进现代化过程中,不能只顾城市发展,而要以城镇化带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双轮驱动。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继续推进农村水电路气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清理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努力把农村建设成为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和城里人休闲度假、旅游观光的生态乐园。推进新农村建设,不能简单套用城镇化的做法,盲目撤村并居、大拆大建、“赶农民上楼”,不能丢了乡村风貌、田园风光。新农村应是升级版的农村,而不应是缩小版的城市。城乡一体化不是城乡一律化,更不是“去农村化”。同时,应加强乡村组织建设,完善乡村治理机制,提高农村社会治理水平。
习近平同志指出,农业向好,全局主动。当前,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面临许多新情况,农产品价格下行压力大、农业转方式调结构难度大、农产品进口冲击国内产业、农民就业增收形势严峻等问题相互交织,容不得丝毫松懈和半点大意。各级农业部门必须按照“三个不能”的要求,紧紧围绕“稳粮增收调结构,提质增效转方式”的工作主线,稳定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努力全面完成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各项目标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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