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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家村经济合作社是金山最早启动改革的3家示范社之一,也是金山区迄今为止唯一一家分了两次红利的合作社,杨家村改革的成功有目共睹,但是姚金源的心却直到邻近村庄都踊跃参与改革后才彻底放下来。
记者在村里采访之后发现,清产核资后干部们更磊落了,村民的疑虑也消除了,集体经济的事都在阳光下操作,而且,因为各司其职,杨家村治理工作也走上了制度化,村里大大小小的事都习惯于由村委会提出,依次通过党员议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成员(代表)大会,办事自然就公开公平公正,效率高。
“有人说金山区的改革进度快质量高是因为时势所迫,这话当然也没错,但从我的切身感受来说,关键还是市区两级党委政府让基层干部们感受到了改革的紧迫性,市农委采取了月报制度,每个月第一个工作日各区县的改革情况就放到市区县政府主要领导人的桌子上,操作中又真正做到用制度规范改革、放手让农民做主,改革进度快了,质量也高了。”王庆华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上海在制度与民主高效结合方面进行了更广泛的探索实践。比如,集体资产由村民共有变为村民按份共有,收益向股民按份分红,普遍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法人财产权、出资者所有权等“三会四权”制衡机制,把集体“三资”全部纳入市“三资”管理网络等等。对股权设置明确以农龄为主要依据的规定下,根据农民意愿又明确不是“唯一依据”,但要坚持农龄因素起码要超过50%、通过规范的程序讨论通过这两条底线,规定收益分红的同时又坚持由效益决定分配,并把民主决策分还是不分、怎么分作为收益分配三大原则之一。
孙雷告诉记者,把全部村级集体经济改革纳入制度化体系是上海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特色,通过《关于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创设经济合作社只是其中一项,其实上海已构建起了“1+1+12”的政策体系和制度体系。
完善政策体系与边改边试两不误
2014年,上海完成了542个村的产权制度改革,是前20年改制数量的2倍,2015年上海计划推进626个村,截至5月底,共启动607个村,已完成165个村,而整体上已完成949个村,占总村数的56.6%,取得如此成就,“1+1+12”政策体系和制度体系功不可没。
与《关于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一起,《关于推进本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若干意见》构成了政策体系的另一个“1”,在这个“1”里,浓缩了上海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记者了解到,在这两个提纲挈领的文件基础上,改革工作方案、合作社证明书管理、程序等“12”个制度性文件则细化了改革进程中的各项工作,甚至对由上海农村综合帮扶基金支持建设的农村综合帮扶项目所形成的净收益分配管理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制度、民主这两手抓两手硬确保了上海的五个坚持,即坚持集体所有、因地制宜、农龄为主要依据、公开公平公正、效益决定分配,这些都是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必须坚持的原则,丝毫不能动摇。”方志权说。
闵行区是上海村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先行区,2011年被批准为全国24个农村改革试验区,2014年又被批准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数据显示,近70%的村完成了改革,闵行农民财产性收入占到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8.3%,城乡居民收入比达到1.47∶1,是上海郊区乃至全国城乡收入差距最小的地区。为了群众的长远利益,闵行区善于创新,探索了联村形式的社区股份合作社改革。
该合作社是2009年上海首家社区股份合作社,涉及6个撤制、1.7万农转非村民,短短5年时间却经历了五村先改制一个村后加入、一些应入股未入股村民在2014年成为股民的重大完善行动。
庄根东是2014年改选后担任合作社理事长的,对于这两次完善行动记忆犹新,毕竟每年2000多万元的分红关系到每个村民的利益和生活品质。
“工业区也好,合作社也好,我们有个共同的认识,那就是土地是集体的,权益和发展成果是每个农民都应该享受的,解释清楚这一点,老股民会让出部分利益,新股民也会更珍惜这个集体。”庄根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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