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级政府的积极政策
我国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应该充分发挥服务职能,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各级地方政府的扶持政策应因地制宜、因势不同,这是由各个地区的发展程度、人口构成、甚至是地形气候的显着差异造成的;而中央银行在营造农村金融外部环境上作出的努力更多的应该偏向宏观方面,主要是指导、协调和监督。国家信用体系的建立可以说是任重而道远,它不像政府政策具有针对性,也不比中央银行的监管具有法律效应,但却能成为农村金融良性发展与进步的巨大推动力。国家信用体系一旦建立起来,我国良好的农村金融外部环境会在经历政府支持、银行监管、国家信用三个阶段后最终营造而成(李巧莎,2009)。
无论是直接的涉农保险措施,还是间接的科技投入与环境保护,国家对于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健全都起着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国家在农村金融上作出的努力必将得到回报,庞大的农民群体能够受惠于政府的政策,社会主义村也能高效的建立起来,农业在国民产业中的基础地位更加可以得到巩固与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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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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