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风险管理
推行价格保险
在通过农产品期货交易应对市场风险的同时,还应该积极开展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加强农业风险科学管理。
我国自从2007年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以来,农业保险发展迅速,已经覆盖种植业、养殖业。不过,当前农业保险产品主要应对农业自然风险,对于应对农产品的生产经营风险,还难以发挥屏障作用。
那么,该如何化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呢?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提出,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目前,北京、上海、江苏、四川等地正在试点推行生猪蔬菜等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取得了积极的效果。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出,要积极开展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研究员张峭认为,目标价格保险与目标价格补贴政策一样,是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实现的一种方式。目标价格补贴是一项政府逆周期的收入补贴计划,管理的是大的、可预期的、周期性的价格波动;目标价格保险是一种市场化风险管理工具,管理的是中等的、不可预期的、随机性的价格波动。目标价格补贴保障的是“目标价格”,目标价格保险保障的是“预期价格”。
那么,目标价格保险保障价格如何确定呢?张峭认为,有效期货市场中的远期合约价格是最理想的预期价格,也是保险保障价格确定的依据。因为有效期货市场具有价格发现功能,期货市场的远期合约价格已经充分包容了长期趋势性、周期性、季节性等可预期因素对农产品价格的影响,更加接近于远期真实价格,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都不会做出比期货市场更好预测。
专家认为,我国现已建立起小麦、玉米、稻谷、大豆、棉花等重要农产品的期货市场,可以借鉴国外经验,探索使用农产品期货价格的远期合约价格作为价格保险中保障价格确定的依据,开发新型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产品,进而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风险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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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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