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带队到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联系点富农蔬菜合作社进行了专题调研,并结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问题深入到成都市蒲江县、眉山市青神县,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黄石市大冶市,实地了解了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的相关情况。总的看,这两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速度很快,在运行机制、利益分配上表现出多样化特征,在破解谁来种地、确保商品农产品供给、提高农业经营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有良好的运行机制
(一)生产和消费合作一体的温江区富农蔬菜合作社
富农蔬菜合作社成立于2007年8月,主要从事蔬菜、水稻种植销售。这个合作社最大的特点是不仅在生产环节把农民组织在一起,还在消费环节把市民发展成会员,实现了生产与消费的对接。经过7年努力,合作社经营面积从380亩增加到3400亩,社员收入从户均2.1万元增长到6.8万元,入社农民达180户,服务市民会员已超过1500户。
1.生产上采取统分结合的方法。理事长张绍发讲,合作社的生产方式包括统一经营和自主经营两个大的部分,统一经营蔬菜面积120亩,聘请技术员和工人管理;社员自主经营3280亩,合作社提供“农资统供、农机统配、病虫统防、产品统检、品牌统建”服务。这样的生产方式,既有利于核心基地发挥示范和展示作用,又有利于在调动社员生产积极性基础上实行统一服务,实现规模化经营。
2.销售上以会员订购为主。“种得再好,卖不出去也不管钱”。理事长张绍发介绍说,这两年他们在销售上想了不少办法,把市民发展成会员,与会员签订配送合同并提前收款,根据订单组织生产。月合同额从92元到580元不等,会员自由选择。发展会员主要由4名大学生负责,采用基本工资加股权激励方式付酬。这种先签订单后生产的方式,基本实现了以销定产、以产保供,在生产合作社成员与服务城市居民之间建立了稳定的产销关系,促进了合作社的规范稳定运行。
3.利益分配上兼顾各方。2013年合作社共盈利50万元,经社员代表同意,30%作为发展资金,用于宣传;30%作为客户回馈资金,用于向客户返利;30%作为配送片区负责人奖金;10%返还给社员,目前社员一致同意将其转为积累。这样的分配方式,有利于合作社稳定组织成员、吸引发展新会员,形成以销售为导向的运作机制。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运行机制及作用
不仅富农蔬菜合作社在努力发展适合自身特点的运行机制,我们调研的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在不断探索良好的运行办法。蒲江县是联想集团进入猕猴桃开发经营的基地县。联想进入农业不仅有自己的一套做法,对当地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也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金峨猕猴桃合作社引导小规模农户成员结成“大户”与联想佳沃公司对接,并指导监督其按照公司要求进行生产,实现了分散农户与统一市场的联结。温江区田园阳光家庭农场采取流转土地、自主经营与雇工经营相结合的方式,种植120亩蔬菜,部分直接销售给附近居民,部分销往当地批发市场,2013年纯收入达32万元。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有良好的运行机制很重要。在产权上,明确资产权属关系,实现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密切资产联结,形成联系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在生产上,集成整合土地、资金、人才等各种资源要素,体现农业生产的开放性和成长性;在适度规模经营基础上运用先进生产技术,提高各类资源利用效率和农业生产效率。在经营管理上,采用适合各自产品特性和生产环节特点的经营方式,有效组织农业生产;根据自身特点采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成员认可的决策方式,高效科学决策。在销售上,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导向,提供商品农产品或服务;运用现代营销理念和手段,扩大销售渠道。在利润分配上,统筹考虑分配与积累、长期目标与短期目标关系,确定利润分配总量;合理评估各类资源要素对利润贡献,在分配中兼顾各方面利益,调动和保护各方面积极性。
好的运行机制,有利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一是保障商品农产品供给,二是增加农民收入,三是提高农业产业竞争力,四是解决谁来种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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