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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改方向应更明确 宅基地制度改革可期


  很多地方早已出现了事实上的私有产权,多年前就开始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这不就是事实上的私有吗?因为人们发现,原来设想的土地均分在现实中是很麻烦的,问题丛生。比如一些地方5年或10年重新划分一次,把土地分得越来越零碎,我们曾经去调研,六口之家的七亩地分布在12处地方。村乡土地所有已经失去了它的意义,无论是定期均分还是固定不再分,都不能保障土地平均分配这种美好愿望。

  相比较而言更好的是市场化的制度,市场化的基础就是每个人有自己的财产,可以依法选择与决策。

  宅基地制度改革可期

  时代周报:据媒体报道,《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近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即将进入试点阶段。试点将主要在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农村改革试验区中安排,封闭运行,确保风险可控。试点工作将在2017年底完成。

  媒体注意到,在宅基地方面,改革有所突破,可以在集体内部流转,怎么评价这一改革的意义?

  龙登高:允许宅基地可以在集体内部流转,是突破。但作用和影响可能有限。财产在流动性中才有安全性,才可以通过交易让资产和未来收益变现,这点制度的设计者应该有更清醒的认识。

  征地制度改革涉及各级政府的利益,阻力会很大,最大的阻力来自地方政府,必须集各种力量来推进。

  时代周报:说到土地流转,也有人提出,农地的近距离小范围流转已经可以满足流转的需求,如果扩大范围,形成一个大的土地市场,就会带来土地集中?

  龙登高:首先对农民来说,从供给需求的基本原理来分析,如果可以更多的对象可供选择,更多的交易形式可供考虑,价格也就可以更高,更有利于农民。土地流转范围越广越好,交易手段越多越有利,流动性越强越好。何况现在很多村庄,一个村劳力全都出去了,租给谁?

  至于土地集中,首先规模化是一种趋势,只有集中才能发挥规模效应,其次城市化是另一个不可阻挡的趋势,农民的数量必然会减少,城市化的进程就是农民变成市民的过程,必然有相当一部分农民脱离土地。事实上现在也是每年1500万的农民进城变成市民。

  任何制度都应该从大的趋势来考虑,土地规模经营、减少农民数量都是大的趋势。关于土地集中的担心,是历史上的认识误区,这种认识认为土地自由交易带来土地集中、兼并,农民破产流亡,继而带来社会动荡。但事实上,第一,中国历史上的土地兼并与集中是被严重夸大了的,新的研究成果表明,土地占有基尼系数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如果计入田面权、永佃权、族田等形态,基尼系数更低。第二,事实上个体小农经营在历史上一直占主导,是因为个体小农经营有它的竞争力,从而对冲了土地集中的趋势,还有其他的土地集中的负反馈机制也在约束土地的集中,如诸子均分制,儿子、孙子一平均分配,哪还有普遍的土地集中呢?

  时代周报:现在的一种担心是大的资本让农民失去土地。

  龙登高: 事实上农业是需要资本的,现在的情况是,农村缺乏资本,农民自己的钱存到银行而不愿意投入并非自己的土地;银行把钱投到国企,不会投向农村,而外来的或民营的资本也没有投向土地的渠道,所以恰恰是缺少资本流向土地。土地改良、种子改良、水利设施建设都需要资本,经营型方式的提高需要资本,为什么台湾农业发展好,就是因为资本的投入。

  另外这也是一些知识分子把农民看低了看扁了,其实农民没有那么短视,比如现在你给农民城市户口农民都未必愿意放弃农村户口。农民也会做出理性的选择。关键是,一个制度不能针对个别的现象,而是要根据普遍的规律去设定。

  这是一种典型的把自己当作农民救世主的看法,为了避免个别农民破产,就不能让他们拥有自己的土地,而要政府来替农民看管土地,这是计划经济的思维。

  时代周报:据悉,有关积极发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也即将发布,核心是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等六项权能。通常理解集体资产也包括土地,是不是可以理解成,在原有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外,土地可以有另一种集体所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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