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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省长责任制确保粮食安全


  任正晓指出,要以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为核心,进一步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是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一项基本制度。”他说,下一步各地要尽快出台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具体措施,切实把粮食安全各项责任落到实处。本刊了解到,2014年,山西、云南、广东等部分省区已将粮食安全责任全面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针对粮食收储体制改革,徐绍史强调:“核心是要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发挥好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逐步建立地方储备与中央储备协调运行机制。”

  他说,要积极探索鼓励和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订单收购,与粮食生产者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变政府收储的压力为促进粮食收购市场健康发展的动力。

  《了望》新闻周刊获悉,针对当前主产区的粮食收储压力,2015年,国家将加快推进1000亿斤粮仓建设,“危仓老库”建设亦将加大力度。在投融资机制方面,将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粮仓建设,发挥政府投资撬动社会投资的最大效用。

  就粮食经营领域,徐绍史指出,要积极推进粮食企业兼并重组和产业化经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任正晓也表示,粮食行业要开启新的发展路径。“彻底摒弃‘靠国家政策吃饭、靠政府投入发展’的依赖思想,彻底转变‘坐等收粮、坐店卖粮’的传统经营方式。”他说。

  譬如,引导粮食行业融入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与种粮农户特别是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结成经营联合体和利益共同体。又如,创新经营业态,延伸产业链条,推进“食”“粮”并进,以增强市场竞争力。

  本刊了解到,下一步除各级储备粮管理企业和军粮供应企业保持国有独资或控股外,其他国有粮食企业将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粮食企业向集团化、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同时,改革鼓励粮食企业的对外合作,支持有条件的粮食企业“走出去”,力争培育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大粮商。

  另外一个大动作即是加强粮食法制建设,从以行政手段为主向以法治手段为主转变,全面推进依法治粮。

  在此背景下,粮食法立法进程有望加快,粮食经营者信用能力建设提速,将建立全国统一的粮食经营者信用体系,以法治手段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

  改革坚守四条底线

  从长远观察,新常态下紧平衡仍将是我国粮食供求的长期态势。因此,徐绍史指出,粮食流通改革要有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确保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具体落实中要坚持四条底线:

  第一,坚决守住总量安全底线。他说,保障粮食安全的一项重要指标是总供给与总需求基本平衡。在粮食连年丰收的情况下,必须克服麻痹思想,建立健全粮食安全预警机制,继续发展粮食生产,充实粮食储备,搞好总量平衡,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

  第二,坚决守住粮食质量安全底线。徐绍史说,当前,粮食重金属、农药残留、真菌毒素超标,粮食收购存储运输过程中霉变污染,储存粮食品质下降,以及粮食加工过程中不符合质量标准等问题,在一些地方和企业不同程度存在。

  因此,必须进一步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治理,实行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第三,坚决守住农民增收底线。要把国家支农惠农强农的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下去,协调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作用,抓好粮食收购,继续认真落实国家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决不能出现农民“卖粮难”,切实维护种粮农民利益。

  第四,坚决守住市场稳定底线。要在保证市场供应的前提下,加强储备粮吞吐和进出口调节,稳定粮食供求关系,确保粮食价格不出现大的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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