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提出“支持产地小型农产品收集市场、集配中心建设”,商务部、发改委、农业部等13部委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国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划建设一批全国性、区域性和农村田头等产地市场”。2014年农业部启动田头市场示范,在借鉴实践经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与各地农业部门一起探索田头市场的建设运营模式,取得了一些成效和经验,但还不成熟,还需进一步探索、实践和总结,以期带动田头市场建设,帮助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实现“运得出、存得住、卖得掉、赚得到”,促进农产品流通效率提高。
田头市场是就近服务农户、营销农产品的有效手段
由于多年来社会资本和财政投入多集中于城市销地市场建设,产地市场特别是田头市场数量不足、分布不均、设施简陋、功能单一等问题日益凸显,已经成为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的最薄弱环节。在广大农业经营主体迫切需求下,各地探索建设了一批田头市场,得到了农户和经销商的积极响应和普遍认可。
一是方便农户出售。没有田头市场,农户民要凌晨出发、跑十几公里甚至更远到批发市场卖农产品,市场建到了村里田头,农户花上几分钟到市场转转就了解了价格和收购标准,回去一摘回来一卖,不耽误农活,还节省了运输费用。
二是促进优质优价。在田头交易,经销商更多地了解了农民的生产过程和产品情况,能够选择高价收购好的产品,实现增值。农户可以适时采摘,选择销售,一定程度避免了送售批发市场的压质压价。田头市场实现质量检测和商品化处理,有利于建立品牌。在寿光苹果田头市场,经检测进场销售的无公害苹果价格高出0.3~0.5元/公斤。
三是对接市场信息。田头市场起到了信息传播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农民在市场交易中的谈判地位和定价话语权。烟台市牟平区观水和刘家夼果品批发市场通过电子显示屏及时发布市场收购价格,有利于果农在与收购商谈判价格时处于平等地位。同时,经销商能够把销地市场信息带到田头,在一定程度上引导了农户以销定产。
四是减少流通损耗。在田头市场建立农产品冷藏保鲜和初加工设备,可以在产地及时地对农产品进行预冷,能够从源头上减少流通损失。实现在田头市场以销售要求直接处理、包装,避免了散装运输、多次包装的损耗。
五是提高流通效率。通过田头市场的一系列商品化处理,能显着提高农产品生产和加工的标准化水平,为“农超对接”、“农社对接”、拍卖交易和电子商务等新型高效的农产品交易方式和流通模式发展奠定基础。
六是促进产业发展。田头市场实现了小规模生产与大市场需求的有效对接,有利于产地品牌的培育,推动农产品产业协调可持续发展。牟平的果品市场为产品注册了“云龙果源”和“遍地行”商标,获得绿色食品A级认证,并以广告牌的形式宣传推介。
加强田头市场建设要规范有序
一年来,我们在实践中努力摸索田头市场推广和发展模式,完善产品集散、辐射带动、信息传播和商品化处理功能,形成了一些思路和好的做法,但还要进一步研究,逐步形成适合不同品种、不同地区、不同条件的田头市场建设、运营模式,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带动全国田头市场建设,推进农户营销服务机制创新。
目标——田头市场信息服务、物流集散、质量安全检测能力显着提升。通过公开全国相关农产品产销价格,指导村镇农产品价格形成;通过对价格、生产、供求、服务、科技等信息的多渠道采集和发布,使田头市场成为田间地头产业信息汇集、交换、传播的平台,为农民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指导农民生产和交易。通过对产地农产品进行集中交易和商品化处理,实现农产品的汇集和批量交易。
布局——田头市场主要经营水果、蔬菜和特色农产品等对产地商品化处理、储存或加工需求明显的农产品。市场所在村或镇内生产集中度高、已形成良好的市场基础、农民主体组织化程度相对较高。市场要能够辐射一定距离、带动一定面积的农产品销售。按照东中西均衡发展、适度向西部倾斜的原则,开展水果、蔬菜、水产品和特色农产品田头市场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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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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