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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到2020年初步建成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


  近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商办秩函[2014]809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推动建立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促进中药材流通现代化,提升中药材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通知》明确了到2020年初步形成采收、产地加工、包装、仓储和运输一体化的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的总体目标,提出了六项主要任务:一是建设中药材产业加工基地;二是规范中药材包装;三是建设集中仓储配送网络;四是推广应用现代物流管理与技术;五是完善中药材专业市场的配套物流服务功能;六是做强做大中药材仓储物流企业。

  为实现以上目标和任务,《通知》提出四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规划引导与政策支持,争取在中药材集约化产地加工基地、社会化仓储基地建设方面提供土地、资金、融资支持;二是尽快形成覆盖中药材物流全过程的标准体系;三是推行中药材仓储质量认证制度,确保从事中药材公共仓储服务的企业具备相应的储存条件;四是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在中药材标准制订与宣传贯彻、人才培训、专业咨询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以下是指导意见原文: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中药材现代物流

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中药材是中医药事业传承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中药材物流是我国药品流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51号),推动建立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促进中药材流通现代化,提升中药材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我国每年中药材的物流总量约1700万吨,其中,大宗中药材与贵细、毒麻限剧中药材占80%以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药材物流体系建设取得一定进展。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中药材物流体系不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扩大的矛盾愈发突出,主要表现为:中药材产地加工与包装、仓储设施分散落后,现代养护技术匮乏,中药材物流的集约化、标准化、现代化水平较低,服务功能不完善,为中药材的质量安全带来一定隐患。推进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对于提高中药材流通的组织化、现代化水平,提升中药材流通对中药材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促进中医药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八大总体要求,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以提高中药材物流的集约化现代化水平和中药材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为宗旨,以加强政府规划与政策引导、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强化现代科学技术和新型管理方式应用为基本原则,推动中药材流通方式与物流技术变革,逐步完善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保障中药材流通过程中的质量安全,促进我国中药材产业及中医药事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初步形成采收、产地加工、包装、仓储和运输一体化的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基本满足中药材专业市场与电子商务交易的物流需求,基本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具体目标为:中药材物流的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以中药材主要产销区为流通节点的物流基础设施和流通网络基本建成,大宗中药材与贵细、毒麻限剧中药材实现集中仓储;物流信息化管理技术和中药材新型养护技术普遍应用;流通追溯体系全面发挥作用;大中型中药材物流企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中药材产地加工基地。推进适合产地加工的中药材品种产地加工集约化,逐步改变中药材分散、粗放的产地加工方式。鼓励有条件的中药材经营企业、中药饮片与制药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等市场主体,根据国家相关标准与中药材特性,在大宗中药材主要产区建设集约化、规模化的产地加工基地,以专业、规范的中药材干燥处理等技术提升中药材品质。

  (二)规范中药材包装。使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包装材料、包装方式与包装标识,切实转变中药材无包装、滥包装、无标识的局面。中药材产地加工基地应当承担中药材的包装责任,引导药农和中药材专业合作社在产地加工基地实行统一规范包装,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包装标识中记录中药材种植、交易主体与中药材质量等相关信息,形成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的信息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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