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新闻 > 行业资讯

扎实推进依法治草护草进程 草原执法监督成效显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原则,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做出了全面部署,对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草原监理机构要认真学习贯彻《决定》精神,积极推进依法治草护草进程。

  草原执法监督成效显着

  (一)草原执法监督工作的氛围有了新改善。近年来,各级草原监理机构把草原普法宣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通过举办草原普法宣传月、送法下乡等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深入宣传草原法律法规和草原保护政策,积极为草原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社会各界关心、关注、关爱草原生态保护的氛围日益浓厚,群众基础更加牢固。

  (二)草原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截至2014年6月底,全国县级以上草原监理机构达到914个,监理人员9839人,机构数量比2012年增加了60个,人员数量增加了1376人。各地通过强化执法培训,执法人员规范执法的能力有了明显提高。实施草原补奖政策的省区积极推进草原管护员队伍建设。目前全国已有草原管护员近9万人,成为强化基层草原监管工作的重要补充力量。

  (三)依法查处草原违法犯罪案件取得新成效。近两年,各地不断加大草原执法监督力度,2013年,各地共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79起,同比提高了1.23倍;2014年上半年,各地共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30起,比2013年全年移送案件数量多51起。2013年,全国共查处各类草原违法案件18767起,比2012年增加了707起,立案率和结案率分别提高1.0和0.6个百分点。

  (四)推动草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取得新突破。草原司法解释出台后,不断强化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随着草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司法机关惩治草原犯罪行为的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草原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共同打击草原违法犯罪行为的局面初步形成。

  (五)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水平有了新提高。近两年,各级草原监理机构主动加强与国土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不断规范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程序。内蒙古、甘肃、新疆、宁夏、西藏等省区由省级人民政府出台文件,或者由农牧厅与国土厅联合发文,明确提出未经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国土资源部门不得办理草原征占用审批手续。

  草原执法监督机遇与挑战

  (一)草原法律法规体系已初具架构,但修释的任务依然艰巨。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由《草原法》、草原司法解释、《草原防火条例》以及13部地方性法规、4部农业部规章和11部地方政府规章组成的草原法律法规体系。但同时,草原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依然突出。草原确权承包、基本草原保护等重要制度还不够具体和完善;南方各省区尚未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台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还很突出。

  (二)草原战略地位得到明显提升,但坚守草原生态红线的任务依然艰巨。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五位一体总布局的战略高度,十八届三中全会又明确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草原作为我国陆地面积最大的绿色生态屏障,是生态文明建设主阵地。但目前,一些地方长期以来对草原重利用轻保护、把草原视为荒地等观念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随意侵占草原、把草原划定为未利用地或宜林地、在草原上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和植树造林项目等问题十分突出。此外,城镇化发展挤占包括草原在内的农村土地问题日益突出,坚守草原生态红线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三)草原司法解释的震慑和惩戒作用开始显现,但打击草原违法犯罪行为的任务依然艰巨。草原司法解释出台后,各地不断加大对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力度,一大批破坏草原的犯罪嫌疑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但同时,近年来非法开垦草原、非法征占用草原等行为屡禁不止,案件数量居高不下,行政干预执法和司法问题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突出,对草原违法犯罪行为做到应查尽查,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四)草原执法队伍不断壮大,但进一步提高能力水平的任务依然艰巨。近年来,各级抓住机遇,积极推进草原监理体系建设,草原执法队伍进一步充实和壮大,全国已形成了一支近万人的草原执法队伍,成为依法保护草原、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力量。但同时,草原执法队伍中法律专业人员相对较少,执法人员程序意识不强、执法技能不足的问题在一些地方还很突出,草原执法与农业其他行业执法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草原 强化 草畜 植被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