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在经营范围上是单一产业、封闭经营, 还是多种经营、全面开放
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本质上是排斥商品经济的。 马克思、列宁一直认为, 社会主义就是消灭商品经济。对此观点, 毛泽东虽曾有保留, 但未能实现根本突破。 他一方面认为商品经济在社会主义还有积极意义, 不要过早地否定, 但同时又认为它是属资本主义范畴的, 要逐步缩小其范围和作用。 受此思想局限, 旧模式一直把合作社、公社作为限制商品经济、实行产品交换的组织形式, 禁止农民涉足商业, 限制甚至封闭农村集市, 使农村经济停留在商品经济前的封闭落后状态。 在此体制下, 农民只能搞单一的农业生产, 只能将自己捆在有限的耕地上, 不能搞非农产业, 也没有选择职业、改变身份的自由, 生产积极性受到极大的压抑。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 农民获得了充分自主权, 可以自由地支配资金、时间和生产要素, 这就使得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从土地上游离出来, 从农业转向非农产业, 大力发展第二、三产业、多种经营。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农村中的商品货币关系开始发展起来。 实行家庭承包制后, 又取消了绝大多数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放开了价格, 农民开始直接进入流通领域, 出现了多种经济成分, 多条流通渠道自由竞争的局面。 新模式将农村由墨守成规推向了全面改革, 由封闭经营推向了全面开放, 外向型经济也开始发展, 有些农民还把生意直接做到了海外。 农民从改革中得到了经济实惠, 这是新模式之所以具有生机与活力的最基本动力。
(5) 分配原则是平均主义、 “ 大锅饭”, 还是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联产计酬
合作化时期确立了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 这是正确的。旧模式的失误在于: 一是把按劳分配绝对化, 只有“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原则, 其他分配形式均姓“ 资” , 都必须予以否定。 二是用以实现按劳分配的评工记分、定额管理等具体办法不对头。这种办法忽视了农业生产同期与劳动周期的不一致, 很难做到个人劳动的准确计量, 也就很难做到准确地按劳动量来分配劳动成果。结果, 社会主义就是共同富裕的目标被搞成了平均主义、吃“大锅饭” , 贫富拉平, 共同落后, 共同贫穷。
新模式保留了按劳分配这一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 扬弃了平均主义, “ 大锅饭”的弊端, 实行“ 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⑩ 的政策, 然后先富带后富, 先富帮后富, 最终实现全社会共同富裕的目标。分配形式上, 在保证按劳分配主体地位的前提下, 允许部分非按按劳分配形式作为补充。如, 允许按入股资本分配、抽红, 允许出租、转让大型农机具, 允许包工、雇工等方式存在。 分配方法上采用联产计酬形式, 变过去的先生产后分配为先分配后生产, 即在承包合同中先订出国家、集体、个人的分配比例, “ 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的全是自己的” 。 这种方法使劳动与产品直接挂钩, 改变了农业生产的激励机制, 极大地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不仅如此, 这种分配方法的更深层意义还在于, 它使农户在获得对产品的部分所有权和支配权后, 逐渐成为农村相对独立的财产主体, 逐 渐在集体经济的基础上积累起愈来愈多的家庭私有财产, 这是使全体农民达到共同富裕的必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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