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常务理事 陈文辉
中国特色农业保险制度逐步确立
与发达国家先立法后发展的路径不同,中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变革带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于20世纪30年代即开办了农业保险,与美国几乎同步。 1944年,国民党政府还在重庆成立了中国农业保险公司。但由于各种原因,上世纪50-80年代,中国的农业保险业务停办。80年代保险业复业后,开始在 部分地区通过纯商业模式试办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在没有政策支持的情况下,农民保费支付能力不足和保险公司供给动力不足的矛盾无法解决,农业保险在上世纪 90年代逐步萎缩。
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后,新一轮农业保险试点开 始推进。之后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根据当时“三农”改革的迫切需求,对农业保险提出具体要求。2007年,中国政府开始对农业保险给予财政、税收等各项支 持政策,农业保险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2012年,中国颁布了第一部农业保险法规——《农业保险条例》,农业保险结束试点阶段,进入稳定发展时期。纵观农 业保险发展史,就是“摸着石头过河”,通过不断的实践试验,逐步摸索总结经验,最后确立规范成型的适合中国国情的主流发展模式,实现制度的改革重构。
中国农业保险制度的基本设计理念,就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政府引导”指国家通过财政税收优惠政策等调控手段,引导 和鼓励农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参加保险,调动多方力量共同投入,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市场运作”指农业保险的发展要与市场经济 规律相适应,政府引导而不主导,协办而不包办。经办机构运用市场化手段防范和化解风险。“自主自愿”指农业保险的投保和承保都遵循自愿原则,不搞强制投 保,也不强制公司承保。“协同推进”指保监、财政、农林等部门各司其责,共同推动农业保险发展工作。
农业保险制度红利逐步显现
在改革红利的刺激下,中国农业保险在短短7年里,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覆盖面和参保农户数显著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增强,被瑞士再保险公司称为“世界农业保险典型模式之一”。
覆盖面逐年扩大,跻身于全球最为重要和活跃的农业保险市场之列。2007年至2013年,我国农业保险承保主要农作物从2.3亿亩增加到 11.06亿亩;保费收入从51.8亿元增长到306.7亿元。业务规模跃居世界第二,仅次于已有上百年农业保险发展史的美国。农业保险开办区域已覆盖全 国所有省份,承保农作物品种达90多个,基本覆盖农、林、牧、渔各个领域。2013年,中国农业保险实现“四个突破”:主要农作物承保面积突破10亿亩, 达到11.06亿亩;保险金额突破1万亿元,达到1.39万亿元;参保农户突破2亿户次,达到2.14亿户次;保险赔款突破200亿元,达到208.6亿 元。水稻、玉米、小麦三大口粮作物的保险覆盖率分别达64.9%、67.3%和61.8%。
功能作用日益凸显,成为农业生产的“稳定器”。2007年至2013年,我国农业保险提供风险保障从1126亿元增长到1.39万亿元,年均增 速52%,累计提供风险保障4.07万亿元,向1.47亿户次的受灾农户支付赔款744亿元。2013年,农业保险支付赔款208.6亿元,同比增长 46.72%,受益农户3367万户次,户均赔款620元。在去年黑龙江特大洪涝灾害中,农业保险支付赔款27.16亿元;受益农户50.9万户,占参保 农户的59.7%;户均赔款5336元,占当地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的62%。最多的一位种植大户获得赔款352万元。
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成为国家实施惠农政策的重要渠道。目前,经营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从2007年的6家增加到23家,绝大多数省份均有2家以上 的经办机构,初步实现“适度竞争”的市场结构。全国共建立农业保险乡(镇)级服务站2.3万个,村级服务点28万个,协保员近40万人。蔬菜、生猪等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不断拓展,风险保障从传统的保自然风险向保市场风险拓展,促进解决“菜贱伤农、菜贵伤民”问题。人工干预天气、无人机航拍等新技术不断引入,提 高了农业保险科技水平。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合作不断深化,提高农户风险抵御能力和还贷能力,帮助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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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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