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种子行业的生产成本并不高,但要求研发投入较多,这就要求种子企业不断扩大经营规模,才能够形成一定规模的研发投入。
种子企业获激励
种业体制的深化改革推行半年多来,针对种子企业的激励政策频繁推出。
去年底下发的《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 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提出,要把商业化育种工作推向市场,交由企业来做,鼓励有实力的种子企业并购转制为企业的科研机构。
“将加大政策和项目扶持力度,为‘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开辟品种审定绿色通道”,余欣荣表示,要鼓励企业整合并购转企的科研机构及其资源,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引导骨干企业联合或与科研单位合作,构建科研育种创新服务平台,鼓励优势种子企业 “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
同时,中央和地方围绕种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扶持政策。
另外,农业部还将出台制种大县奖励政策和保险政策,引导种子企业加快制种基地土地流转或与制种大户、合作社合作。
“过去育种的主要力量是获得财政支持的科研单位,在其繁育出种子之后,再由国有的种子公司向农民推广”,李国祥告诉记者,“但是这种体制最大的弊端就是效率不高,科研单位可能通过研究论证,有大量的新品种,但是种子真正接触到实际生产当中去并不受农民欢迎,而外国的种业则是以企业为主体,研发、繁育、推广一体,直接面向农业生产,对接农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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