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日本的农业发展也存在着一些弊端。这主要体现在日本土地私有制造成农地难以集中。一方面日本农户不愿放弃私有土地,另一方面日本政府对土地出租限制得比较严,租金比较低廉。这样就阻碍了日本农业实现大规模经营。东京大学教授、著名农业问题专家金泽夏树对此现象一直持批判态度。
这种状况在中国基本不存在。因为中国农户对承包土地只享有经营权,所有权归属国家和集体。因此,中国农户可以通过协商,在追求集体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实现自身利益的提高。这是在土地集中方面,中国在制度层面相比日本具有优势的地方。
笔者认为,中日两国在农业发展上有很多可以合作的地方,如果相互取长补短、合作经营,必定会给两国人民带来可观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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