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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农民为何怨气大


 

  开发商进村办茶场——

  秀美山村遭“开膛剃头”

  内乡,古称菊潭。这里有闻名中外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乡县衙。桃溪镇位于内乡县西南部,与南水北调中线渠首淅川县接壤,有一条两岸桃树连绵成林的桃溪河穿镇而过,桃溪河、寺河等均注入丹江支流灌河。“我们这儿真是个‘世外桃源’哪!”在桃溪,我们听一位上岁数的农村妇女如是说。

  然而一年半前,一个房地产开发商的介入,打破了这美丽山村的平静。挖掘机开进来了,种小麦、玉米的水浇地,种芝麻、花生的坡地,不能再耕种了;漫山遍野、连山成片的经济林,几人高的橡子树,一夜之间被连根拔起。昔日郁郁葱葱的美丽山村遭“开膛剃头”,满目黄土裸露天地间。

  2012年11月1日,河南省菊潭茶业有限公司“万亩茶产业基地”开工仪式在桃溪镇寺河村隆重举行。据桃溪镇副镇长王正盘介绍,承租方是江苏种茶大户,但据公开资料显示,菊潭茶业是桃溪镇2012年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由融侨集团董事长石爱民“投资2亿元,分两年建成,其中有机生态茶1.2万亩”。2008年8月28日在河南南阳召开的“第三届豫商大会”上,当时身为南阳中实骏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的石爱民代表该公司签订“中实骏景时代广场”投资开发项目;在河南省2012年第七批房地产开发资质认定企业名单中,以石爱民为法人代表的南阳市融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榜上有名。投资商究竟是种茶大户,还是房地产开发商,相信招商引资者心知肚明。

  桃溪镇寺河村张沟组村民徐自成记得,2012年秋收后的一天晚上,张沟组组长常俊峰拿着几张表格,挨家挨户让大家签名,说是有开发商要来村里种茶,让大家把承包地租赁给他。“没有开会,没说多少钱一亩,还说也不一定能搞成,同意的话就签个字。当时,不少村民就稀里糊涂地签名、摁了手印。”

  在采访中,记者看到一份“征求群众意见表”,上面写道:“为了发展茶叶产业,增加群众收入,经双方协商,本人自愿将本家庭承包经营的责任田、山坡、果园、树林等情形的土地使用权流转给河南菊潭茶叶有限公司,种植茶树。具体内容详见合同。”

  村民说,后来再无人来跟他们“签合同”,他们至今也没看见开发商的人影。发钱、挖地、毁林……关于土地流转的事都由桃溪镇副镇长王正盘和寺河村支书刘献武等镇、村干部“一手包办”。

  人均每天3.75元——

  “基本生活都保证不了”

  张沟组村民徐宗起今年64岁,一家4口人,原有两亩半口粮田,另外在马自岗有6亩橡子林,前山有7亩橡子林,是包产到户后一棵一棵种下的经济林。他说,自家地里原来每年能收玉米、小麦各2000斤左右,除了自家吃,能卖3000多块钱。坡地种花生、芝麻,橡子树也浑身是宝:橡籽每斤卖一块二,橡壳能卖五六毛,连树叶每斤都能卖三毛。现在,他家的地和山林全部被“流转”了,村里按人头发了3次钱:2012年秋、2013年春人均各发1410元,2013年10月第三次发钱每人1370元。记者问“为什么变少了?”他说村里告诉大家,人口增加了,按人头分发的钱就少了。

  “一年1370块,人均每天三块七毛五,你说能够个啥?连基本生活都保证不了嘛。”今年62岁的张沟组村民徐来顺从20岁起就担任生产队长、村民小组长, 2009年“卸任”。他说,国家政策是好的,但下面的人打歪主意,也不能光为了开发商的利益,就不顾老百姓的死活呀!

  寺河村村民介绍,土地租金最初按每亩100到500元分成五个等级。村民意见强烈,后来就改为300、400、500元三个等级。山地则一律每亩每年50元,对挖掉的经济林也不做任何补偿,“简直跟白送一样”。

  记者看到一份由内乡县桃溪镇寺河村民委员会(甲方)与河南菊潭茶业有限公司(乙方)于2012年10月1日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本着自愿、平等协商、有偿的原则,甲方愿将农户委托流转的寺河村14个组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乙方;基本农田租赁期限30年,其他土地租赁期限50年;租赁价款2276559.5元每年,每5年递增5%;前三年的租赁款转到桃溪镇财政所,以后每5年支付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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