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最近撰文提出,仔细梳理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土地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可以发现,使市场在土地要素的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是一条贯穿土地制度改革的主线。围绕这个主线,也可将土地制度改革的内容用三个关键词加以概括:市场化、收益分配、分类处置。
他指出,土地制度改革是中国启动经济转型、推动新型城镇化、开启新一轮制度红利的中心环节和关键挑战。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石之一即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最终实现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尽管中国的土地市场距离真正的市场化仍然道路漫长,但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沿着这个方向开启了新的征程,也必将会产生一系列影响,在某种程度上缓解当前中国土地制度的矛盾,并有望产生新一轮的改革红利。
第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将缓解城市土地指标的约束,也有助于提升土地使用的经济效率。
第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将改变城市存量土地的使用结构,表现为工业用地占比的下降和商业用地占比的上升,这会带来城市的转型甚至城镇化的转型。
第三,尽管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部分缓解城市土地指标紧张的约束,但未来中国土地城镇化的总体趋势仍然是从数量扩张过渡到效率扩张。
第四,围绕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改革,则可能为农民工带来一定程度的财产性收入,从而成为推动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潜在突破口。
第五,耕地流转是实现农业规模经营和农业现代化的前提条件,下一阶段,中国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将成为新的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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