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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十年 我国三农将面临哪些重大问题?


  其二农村建设土地能否顺利实现同地同权直接入市?目前我国数量庞大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普遍存在利用不合理、效率低下等问题。由于各种严格的限制,农民的承包地、宅基地、住房不能作为资本流动,很难带来财产性收入。但现实情况却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隐形市场活跃,违法用地屡禁不止,用地流转权利缺乏可靠保障,如何打破坚冰,让工业化与城镇化过程中农民也能够真正受益,需要进一步改革。

  农地直接入市的全国潜力如何?百万亿元农村建设用地入市将带来多大的“农村沉睡资本”?据重庆市长黄奇帆测算,中国城市人口在城里需要的建设性用地是人均100平方米。而农民在农村的建设性用地大概是人均250平方米。如果有1亿农民进了城市,需要城市提供1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但农村建设用地大大节省出来了,所以18亿亩耕地红线不仅能够守住,而且随着城市化进程,耕地可以变成20亿亩。

  全国城乡建设用地有20多万平方公里,至少可以承载二十几亿人,城镇建设并不缺地,但目前的土地利用方式太粗放太浪费了。以广东为例,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统计,2006年广东省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23200多亩,2100多宗,约每宗10多亩,总价款20多亿元人民币,即每亩地价近100万元人民币。据广东省调查,目前至少还有60多万亩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闲置。

  如何解决实际占地2亿多亩,价值100万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建构全国统一的土地使用权体系,形成公开化的中国村镇房市和构建中国房市的全流通格局,是一个令人无限想象的大问题。

  “农村土地入市”须明确产权主体及权益分配机制,建立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农村集体建设土地入市是未来的必然趋势,但前提是须明确产权主体及权益分配机制,防止公权力侵占。目前我国的农村土地普遍存在主体虚位、主体混乱问题,未来应该确权发证,明确农民的权益,在此基础上建设产权交易市场,开启农村沉睡的资本。

  “农村土地入市”还需引入竞争机制。农村集体土地的上市,显然不宜走政府拍卖的老路, 必须以打破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为目标,并与政府土地拍卖形成分庭抗礼的竞争态势,地价才有望不受操控。农村土地入市要想真正对抑制房价起效,显然更需竞争机制的引入以及利益关系的重建。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目前还受到诸多制约限制,如何建立起一个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自由流转市场非常重要,只有实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城市国有建设用地“同地同价同权”要素市场平等化,才能真正的流转。未来应该允许农村集体宅基地使用权自由转让、抵押和出租。还应该允许农民住房的买卖、抵押和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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