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银行规模小、地域分散、管理成本高是实现商业化并可持续发展的最大难题。而村镇银行批量化、规模化组建,择优选择主发起行,适度集中发起 区域,整合强化中后台服务,有利于节约成本、有利于风险控制、有利于放大创新效应,是符合现阶段我国农村金融特点实际的道路选择。”业内专家认为。
截至2012年6月末,村镇银行主要监管指标总体达标,其中资本充足率25.0%,不良贷款率0.4%,拨备覆盖率523.8%,风险总体可控。
疏通民间资本投资渠道
记者了解到,村镇银行股权设置始终坚持股权民营化和股东本土化原则,鼓励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各类资本投资设立村镇银行。
2012年5月份,银监会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放宽了民间资本投资入股村镇银行的比例,将主发起行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到15%,拓宽了民间资本的投资空间,优先支持当地优质企业和农业大户入股。
“作为地区性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必须融入社区,得到地方政府、股东、企业、民众的充分认可和广泛支持。在发挥好发起行的大股东作用的同时,要积 极吸收当地优质企业、农业种养大户参股,利用并发挥其资源优势。通过深度股权合作,实现金融资本、产业资本、社会资本的有机联合。”业内专家认为。
截至2012年末,已有3700余家企业股东和7000余名自然人股东投资村镇银行,民间资本直接和间接持有股份415亿元,占资本总额73.3%,村镇银行已成为中小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主要渠道之一和事实上的民营小微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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