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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扩大 村镇银行成“支农支小”生力军

网友投稿  2013-10-14  互联网

  甘肃永登新华村镇银行13日挂牌成立,标志着村镇银行大家庭迎来第1000家新成员。

  “在‘低门槛、严监管’的基本原则,‘先试点、后推广’的工作方法,‘城乡挂钩、东西挂钩’的布局要求,‘规模化、集约化’的组建模式等一揽子 制度设计框架下,村镇银行快速发展成为数量初具规模、经营日趋稳健、服务渐具特色的小微银行群体,成为服务‘三农’和支持‘小微’的金融生力军。”银监会 相关负责人表示。

  自2007年3月份设立首家村镇银行以来,我国村镇银行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有效激活了农村金融市场,优化了农村金融资源配置和结构,成为农村金融领域的重大制度创新,也为县域小微金融机构初步探索了一条科学发展路径。

  坚持“支农支小”战略定位

  “‘深耕三农、服务小微’既是时代赋予村镇银行的历史使命,也是村镇银行发挥比较优势,实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的必然选择。”上述负责人表示。而培育发展村镇银行就是要解决农村地区金融网点覆盖率低、“三农”和小微企业服务不充分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问题一直比较突出,社会各界反映强烈。2006年年底,银监会在 组织开展系统性调研的基础上,调整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在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等问题上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自村镇银行成立试点伊始,银监会就要求其秉承社区银行经营理念,坚持“立足当地、立足社区、立足基层、支农支小”市场定位,通过将农村金融服务 情况纳入风险监管评级体系,降低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占用资本的风险权重系数。村镇银行也始终把“支农支小”作为己任,努力做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的社区 银行。

  “严格落实区域挂钩政策,加大中西部村镇银行的培育力度,推动村镇银行乡镇服务网络建设,不断扩大乡镇银行网点覆盖面,有助于解决我国金融体系区域不平衡的状况,有利于促进区域和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上述负责人表示。

  为贯彻落实国家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村镇银行组建期间严格执行“城乡挂钩、东西挂钩、发达与欠发达挂钩”政策,同时村镇银行设立分支机构年限得到放宽,以引导村镇银行优先布局中西部和欠发达县域。

  截至2013年6月末,中西部共组建村镇银行598家,占村镇银行总数的63%,覆盖了171个国定贫困县,已设立分支机构717家,乡镇金融服务覆盖面显著扩大,优化了我国金融体系结构和区域布局,达到了“筑渠引水”的目的。

  同时,为鼓励各类资本到中西部地区投资设立村镇银行,村镇银行注册资本大幅降至300万元和100万元,投资者盈利年限条件降到1年,单一自然人持股比例从2%提高到10%。

  通过局部试点、全面试点、积极培育和稳步培育等阶段,村镇银行组建速度从快速增长逐步趋向平稳,目前村镇银行年均组建数量保持在150家左右。 截至2013年6月末,全国共组建村镇银行945家,其中开业877家,覆盖了31个省份,占全国1880个县市的50.3%,初步搭建了县域内“双法 人”适度竞争的格局,“鲶鱼效应”充分显现。

  守住金融风险底线

  村镇银行是吸收社会公众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因其门槛低,潜在风险大,必须辅以严格审慎的监管。

  记者了解到,监管部门在积极引导村镇银行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同时,始终着力督促其高度重视风险防控,并先后制定出台了村镇银行管 理办法、组建指引、监管评级指引和监管指引等一整套审慎监管制度,并创造性提出和实施了法人监管与并表监管并重的“双线监管”模式。

  为审慎权衡支农服务和控制风险的矛盾,监管层还确立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制度。6年来,主发起行资质标准逐步提高,“规模化、集约化”培育模式、“连片开发”组建策略得到全面推行,从而确保村镇银行能够实行专业化经营和集约化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作效率。

  据介绍,村镇银行的主发起行积极探索各种管理模式,指导村镇银行建立独立管理部门和专业化中后服务平台,为村镇银行提供了专业人才、金融产品、科技支撑、资金清算、后续培训和流动性支持,在尊重村镇银行法人自主权的基础上,有力地确保了村镇银行的稳健运行。

  “村镇银行规模小、地域分散、管理成本高是实现商业化并可持续发展的最大难题。而村镇银行批量化、规模化组建,择优选择主发起行,适度集中发起 区域,整合强化中后台服务,有利于节约成本、有利于风险控制、有利于放大创新效应,是符合现阶段我国农村金融特点实际的道路选择。”业内专家认为。

  截至2012年6月末,村镇银行主要监管指标总体达标,其中资本充足率25.0%,不良贷款率0.4%,拨备覆盖率523.8%,风险总体可控。

  疏通民间资本投资渠道

  记者了解到,村镇银行股权设置始终坚持股权民营化和股东本土化原则,鼓励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各类资本投资设立村镇银行。

  2012年5月份,银监会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放宽了民间资本投资入股村镇银行的比例,将主发起行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到15%,拓宽了民间资本的投资空间,优先支持当地优质企业和农业大户入股。

  “作为地区性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必须融入社区,得到地方政府、股东、企业、民众的充分认可和广泛支持。在发挥好发起行的大股东作用的同时,要积 极吸收当地优质企业、农业种养大户参股,利用并发挥其资源优势。通过深度股权合作,实现金融资本、产业资本、社会资本的有机联合。”业内专家认为。

  截至2012年末,已有3700余家企业股东和7000余名自然人股东投资村镇银行,民间资本直接和间接持有股份415亿元,占资本总额73.3%,村镇银行已成为中小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主要渠道之一和事实上的民营小微银行。



http://farm.00-net.com/news/3/2013-10-14/614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