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补贴政策对稳定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农业补贴政策的深入发展,补贴成效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明确提出:强化农业补贴政策。笔者认为应从“增加总量、优化存量、用好增量、加强监管”四方面入手强化农业补贴政策。
“增加总量”,在于构建农业补贴稳定增长机制。随着中央和地方农村经济政策的变化,财政的直接补贴政策也应随之发生变化。从农业补贴政策的体系来看,农业补贴的对象、规模、时机、如何操作等问题还需要明确思路,做出前瞻性、系统性的安排。同时应按照中央一号文件规定,不断完善主产区利益补偿、耕地保护补偿、生态补偿等办法。
“优化存量”,在于合理调整当前的农业补贴结构。完善补贴结构才能使农业补贴发挥集中效能,达到明显的补贴效果。鉴于此,要构建以经常性为主,应急性为辅的体系,为市场提供稳定的预期,给主要农产品的生产提供扶持,增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用好增量”,在于突出农业补贴的重点对象。要加强补贴的集中性和针对性,新增补贴向主产区和优势产区集中,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同时,要想支撑整个农业发展,加大农业补贴力度,仅靠财政资金是不现实的,为此,建立多元化的补贴制度是一条值得探索的途径。
“加强监管”,在于完善法律制度。我国农业补贴政策由于实施时间短,还没有建立起完整的农业补贴法律规范,难以形成农业保护及农业补贴的长效机制,我们应在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框架下,适时制定农业投入法、农业补贴法等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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