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合作社发展,鼓励发展新型农业生产组织
江苏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已经走在全国前列,数量占全国一半以上,入社农户数、农户入社率、社均成员数和出资额四项关键指标均居全国第一。下一步,要从支持数量增长向提升质量转变。一是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合作社与相关市场主体之间进行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组建合作社联合社或农产品行业协会,提升农民市场竞争力;二是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办或参股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延长产业链条,让农民共享农产品加工流通环节的增值收益;三是积极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区股份合作,稳步发展富民合作、劳务合作、资金互助组织等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四是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完善产权关系,依法将财政扶持形成的资产,以股份形式平均量化给每个成员,让合作社真正成为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有效载体;五是在资金支持以外,逐步探索将农民培训、科技推广、农机服务、统防统治等,目前由政府农技推广服务组织承担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职能,委托合作社承担。
积极推进就业创业富民
拓展农民就业渠道和增收空间,按照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要求,加快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建立健全就业援助长效机制,通过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完善面向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拓宽公益性岗位范围和规模,通过购买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就业困难对象。完善城乡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大力鼓励农民在现代农业和非农产业领域创业,降低农民创业门槛,减少行政审批。
改变增产不增收的问题
解决增产不增收的问题,核心是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一是通过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鼓励合作组织自办或参股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延长产业链条,让农民共享农产品加工流通环节的增值收益;二是多渠道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保值增值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三是在财政支农政策上,要有进有退,对工商资本直接到农村流转土地,以确保农民能够更多分享农业现代化带来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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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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