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这一目标,江苏省财政按照中央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断加大“三农”投入,持续促进农民增收。据统计,2011年江苏全省财政支农投入(农林水事务)年达到618.13亿元,比“十五”末期增长504.8%,“十一五”时期年均增幅38.2%。在各项财政支农政策的拉动下,江苏省农民收入水平也实现了较快增长,尤其是2010、2011年两年,农民收入增幅均超过了城镇居民收入增幅,城乡收入比是全国最小的省份。从调查数据可以看出,财政支农投入的增加,对推动江苏省农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功不可没。但是同时发现,农民收入的增长与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长虽然呈现正相关关系,但两者并不同步,且增幅差距较大。
分析原因,固然有“三农”领域历史欠账较多等因素,但更重要的是在财政支农政策的设计上,还没有完全适应新时期农业、农村发展的需要;财政资金的分配还存在中间环节较多,直接补贴农民的资金比例较低等问题。财政支农投入对农民增收的拉动作用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根据江苏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和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的要求,下一步财政支农投入改革的核心是:建立以农民增收为导向的财政支农政策框架体系,实现财政支农投入更加直接、有效、同步于农民收入增长。
加快推进城镇化步伐,让农民分享经济发展成果
把小城镇建设作为促进农民收入倍增的新平台,财政政策要有利于引导公共资源、生产要素更多地向小城镇和农村倾斜聚集。一是加大对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的支持,提升城镇功能,增强城镇的辐射带动作用;二是通过创业扶持、优惠的税收政策、鼓励中小企业融资等,加快小城镇优势产业发展,壮大镇域经济,增强城镇吸纳农民转移就业的能力;三是建立城乡一体的户籍管理制度,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四是加大对小城镇社会事业的投入,扩大公共服务覆盖的范围,提升社会保障水平;五是完善征地制度,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加大政策创新和产品创新,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能力
在财政政策创新上,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改项目补助为引导扶持,建立金融资本投向“三农”的激励机制。一是通过农业融资担保和贷款风险补偿等方式,扶持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鼓励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组织,构建多元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二是在条件允许时,逐步调整现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小企业等专项资金扶持政策,通过资金改基金、入股成立农业担保公司、定向委托贷款等方式,健全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层次涉农金融服务体系,放大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应;三是完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支持担保机构开展涉农担保业务。
在金融产品创新上,要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的确权登记和颁证,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实现“两种产权、一个市场”,在此基础上支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农民房产等抵(质)押贷款试点,探索“信贷+保险”的新型信贷模式,推广保单质押贷款。
突出“公共、民生、普惠”,大力推行普惠制的直接补贴
公共财政、民生财政,是当前财政改革的发展方向;对农民实行普惠制的收入性补贴政策,也是国际通行的财政支农政策的核心。要调整财政支农支出结构,通过财政二次分配,增加对农民的普惠制补贴,是增加农民收入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
与农民收入倍增相适应,在财政支农政策调整上,要对现行的种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各项补贴政策进行整合归并,以人口、家庭、耕地面积或产出量为标准,制定统一的收入性补贴政策,并逐步提高标准;要严格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和临时收储政策,确保售粮款及时兑付;要探索建立将高效农业、农业产业化等项目财政投资以股份形式量化给农民的分配机制;要研究将补贴与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质量提升相结合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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