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我国第一次明确提出包括实现农业现代化在内的“四个现代化”任务。从那时起,亿万农民在期盼丰衣足食的同时,有了更高的梦想和追求。
改革开放30余年,随着农业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国家财富不断积累,中央对工农关系、城乡关系的定位调整、以及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持续加大,终于让农业现代化曙光初现,甚至在一些发达地区已率先基本实现。当初有些模糊的农业现代化目标渐渐清晰,梦想向现实逐渐靠近。
在一个传统农业大国里搞改革、促发展,要想少走弯路、稳步推进,充分照顾发展水平和地区差异,常常要“摸着石头过河”,先试先行。2010年8月,农业部确定第一批51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开启了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新一轮实践探索,打出了力争大部分示范区在“十二五”期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旗帜。
对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部部长韩长赋提出了“锲而不舍,不断创新,以点带面,梯度推进”的要求。他强调,示范区要壮大主导产业,突出主导产品,因地制宜地改善生产条件,积极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创业经营体制机制,达到试验示范、引领发展的目的。
示范区建设的第一年,51个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总产值达3700多亿元,同比增长18%以上,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粮食总产量4374万吨,同比增长18.5%,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蔬菜、畜牧、水产三大产业分别增长24%、7.8%和4.4%;农民人均纯收入达8200多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35%。
2011年,首批示范区以占6%的国土面积,贡献了全国13%的粮食产量;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达70%;农民人均纯收入9900多元,超出全国平均水平2900元。示范区的领先优势及示范效果较为明显,已成为各地推动现代农业建设的平台、抓手和样板。
今年年初,农业部认定了第二批101个示范区,现代农业整县制推进的阵容壮大、势头强劲。全国示范区建设总体布局已初现雏形,各地各部门合力推进示范区建设的工作格局正在形成。
探索创新,示范先行,创建示范区是推动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之举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对国家而言,“十二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继续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对农业而言,则是到了加快推进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时期和重要机遇期。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大幅度增加农业投入,有力推动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速转变。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三化同步”重大战略部署,即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十二五”时期一项重大任务。
2010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2012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随后国务院发布了我国第一个《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把“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作为“十二五”现代农业发展的八项任务之一进行了全面部署。
而对建设现代农业的探索,早已在各地生动开展。上世纪90年代以来,全国各地陆续建立了一大批农业高新科技、农业科技示范、现代农业示范等农业园区,依托不同的资源禀赋和经济条件,在现代农业建设中进行着各具特色的实践和探索。江苏提出加快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农民收入7年倍增计划;浙江在人多地少等资源条件制约中,紧紧围绕“市场”和“创新”,既保粮食安全,又实现了农业的高效生态,走出了一条独特而富有成就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黑龙江现代化大农业稳步推进,成为全国农业现代化的“领头羊”;湖南启动了“百县千镇万村”工程,在统筹城乡发展中推进农业转型升级;河南持续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路子,强化新型农业现代化基础作用,将确保粮食安全作为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内核。
现代农业不可能“齐步走”,这是由我国国情决定的。必须选择在条件较为成熟的地区,率先发展、先行探索和示范带动,以提供发展思路、模式和经验,引领区域乃至全国现代农业发展。正是在这一指导思想驱动下,中央的决策与地方积极性结合了起来,迎来了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黄金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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