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摸清全国休闲农业发展底数,掌握运行状况,进一步加强管理引导,农业部乡镇企业局于2011年组织开展了全国休闲农业摸底调查。本次调查共收回各类休闲农业经营主体调查表41150份,县(区、市)级休闲农业发展情况调查表1868份。
一、全国休闲农业发展基本情况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高和消费方式的转变,我国休闲农业在经历了萌芽起步、初步发展、较快发展阶段后,正步入规范提高的发展阶段。目前的发展情况是:
(一)产业规模。本次调查的13.5万个休闲农业经营主体,资产总额达1812.4亿元,经营面积达61.4万公顷。其中,农家乐及农家乐专业村9.3万个,休闲农庄3.1万个,休闲农业园区8560个,民俗村1482个。
(二)产业效益。2010年,13.5万个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共接待游客14.4亿人次,年营业收入1106亿元,其中农副产品销售收入604.2亿元;年利润335.2亿元,年上交税金44.2亿元。单个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平均接待游客1.1万人次,平均利润24.9万元。
(三)类型差异。全国休闲农业发展类型各异,模式多元。农家乐在经营主体数量和接待规模上占绝对优势,但在经营水平、经济指标等方面较。休闲农业园区数量虽少,但总体规模大,辐射带动效果好,农副产品销售量大。休闲农庄投资回报率较高,是社会资本进入的主要领域。民俗村(镇)特色资源丰富,传承乡土文化的潜力较大。
(四)地区差异。聚类分析表明,全国休闲农业发展水平层次不齐,各地的发展类型和发展重点明显不同。当地的自然资源禀赋、人文历史资源、经营管理能力、市场消费需求和政府管理引导是影响发展水平的主要原因。
二、全国休闲农业运行特点分析
(一)农民是休闲农业的经营参与主体。2010年,13.5万个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共有从业人员204.5万人,其中农民188.7万人,占行业从业人数的92.4%。农家乐、休闲农庄、农业园区、民俗村分别吸纳42.3万、43.1万、85.2万、18.2万农民就业,并通过辐射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工艺,带动周边196.8万农户脱贫致富。
(二)农产品销售是休闲农业的重要收入来源。13.5万个休闲农业经营主体的统计数据显示,休闲农业人均消费水平为87元/人次。其中,旅游观光消费32元,是同期全国旅游消费水平(535.4元/人次)的1/15;人均农产品直销额42元,高于旅游观光消费。这表明休闲农业是一种低水平的休闲消费。
(三)资金、土地、劳动力投入回报率高。13.5万个休闲农业经营主体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休闲农业平均土地产值为18万元/公顷,利润为5.5万元/公顷,是全国农业用地平均产值(2.9万元/公顷)的6.22倍。休闲农业全职从业人员人均劳动产值5.4万元,人均劳动利润1.6万元,是同期全国农业劳动力的劳均产值(1.97万元)的2.75倍。休闲农业的投资产值率达61%,利润回报率为19%。
(四)经济发展和城镇化率是休闲农业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社会经济关联性指标研究结果表明,休闲农业经营主体数量、年接待规模与当地城镇人口数量存在极显著正相关;从业人数、农副产品销售收入、休闲农业经营面积与当地生产总值存在显著正相关。休闲农业的年营业收入、年利润、资产总额与社会经济指标关联性不大,主要取决于休闲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水平。这表明消费需求对休闲农业带动作用明显。
三、推动全国休闲农业发展的思路和对策建议
本次研究是对全国休闲农业发展情况的全面了解和分析,尽管数据不够全面或尚需进一步推敲,但统计的全国休闲农业的发展数据和研究得到的产业运行趋势特点,为我们进一步做好休闲农业管理提供了决策依据。
(一)要高度重视休闲农业发展。休闲农业是社会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产物,是农业和旅游业相结合的新型产业形态。休闲农业发展不仅关系到“三农”问题的解决,也关乎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各地要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加快“三农”问题解决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引导,合力推进休闲农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要坚持以农为本。农产品销售收入占休闲农业经营收入一半的事实表明,各地在发展中要遵循“以农为本、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强化服务、规范管理,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坚持以农业为基础,农民为主体,农村为场所,围绕农业生产过程、农民劳动生活和农村风情风貌科学规划,突出特色。要把拓展农业的多功能性作为发展休闲农业的根本,把吸纳农民就业增收作为发展休闲农业的出发点,避免农民利益受侵害,农业生产受影响,农村土地变性质,农村风貌遭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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