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探索建立农村环保长效机制。按照“谁受益,谁出资”、“谁服务(治理),谁收费”的产业化运营法则,逐步推行农村污水、垃圾和固体废弃物处理的产方付费制度,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建设项目。坚持“建管并重”原则,探索政府支持与村民自治、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农村环保运行管理机制。
四是结合自治区绩效考核机制。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多个职能部门领导组成的农村连篇整治领导小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领导小组负责不定期检查、督促该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待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工作开展、资金到位、资金使用以及预期目标完成情况,及时报送上级财政、环保部门。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较好的村组,争取“以奖促治”专项资金。
浙江省桐庐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惠及三十万农民
自2009年开始,浙江省桐庐县财政根据县人代会的决议多方筹措资金,计划利用4年的时间实现对全县183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截至2012年1月底,已完成144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和农家乐污水治理工程1700余个,完成工程投资额2亿多元,县财政根据工程进度、合同的约定筹措下拨资金1.8亿元。强有力的资金保障推动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的顺利开展,极大地改变了农村脏、乱、差的局面,使流经县域境内的钱塘江上游干流富春江的出境断面水质全部优于入境断面水质,保障了钱塘江下游水质的安全。2012年,该县计划投资1.35亿元完成工程扫尾,整个工程总投资超三亿元,惠及农民30余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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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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