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农协其职能概括起来主要有:第一,生产指导。包括生产技术的提高、生产计划的安排制定、种植业结构调整等。
第二,农产品销售。集中销售农产品是日本农协重要的日常工作。通过集中销售既可以防止中间商的压质压价,也能避免各组合之间的相互压价竞争,保护农民的利益。
第三,集中采购生产生活资料。农协根据会员的需要,组织农用生产资料的集中采购,以减少生产资料流通中的环节,和降低成本,使加入农协的农民得到实惠。
第四,信用合作。日本农协以独立于商业银行的方式组织农协会员手中的剩余资金开展以农协会员为对象的信贷业务。其主要特点是:不以营利为目的,资金主要用于发展农业生产,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第五,共济和社会福利。日本农协建立了风险基金制度,确保农民由于意外灾害或事故遭受损失时能得到一定补偿,提高了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日本农协的福利事业包括医疗保险、婚、丧、嫁、娶等各个方面,为农民提供服务,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丁莉娅)
政策措施
中央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览
为积极支持发展现代农业,着力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竞争力,中央财政把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作为支持科技进步和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自2003年到2010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18多亿元的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服务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
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6.8亿元资金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1753个,5.3亿元用于扶持龙头企业项目720个。
2012年,中央财政计划安排36亿元用于扶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其中,这笔资金中的40%,将大部分用于财政补助,重点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业组织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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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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