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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列入"南菜北运"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范围


  8月14日,记者从广西商务厅了解到,国家财政部、商务部决定增设广西为开展“南菜北运”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范围。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构建稳定的“南菜北运”流通渠道,保障北方冬季蔬菜市场供应,财政部、商务部决定在海南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的基础上,将广西、云南列入开展“南菜北运”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范围。

  为此,广西将建设产地集配中心、农产品流通可追溯体系、广西农产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产销商流链条(含主销地零售终端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支撑“南菜北运”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工程。

  为了促进这些建设项目的开展,各级财政将采取贴息、财政补助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对产地集配中心的交易、展示、集散厅棚和加工、配送区(车间)等流通基础设施及冷库等仓储设施进行配套建设。

  从项目承办单位资质条件要求来看,所建的产地农产品经营企业果菜年销售量5万吨以上,在广西自有或合作拥有1000亩以上的种植基地;销地农产品经营企业年经销广西果菜1.5万吨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也在80个社员以上。

  另外,各市、县地方政府还将在用地、用水、用电、税收、金融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采取措施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还将建立项目承办单位黑名单制度,对实施过程中存在严重问题的或未通过验收的,要收回项目资金,同时取消项目承办单位以后年度申请此类专项资金的资格。

  对列入“南菜北运”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的项目承建企业,广西商务厅要求在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基本经营情况、农产品品种和产销数量、价格等数据,以及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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