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1日,农业部、全国人大农委和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在北京召开《渔业法》施行25周年座谈会。农业部副部长牛盾、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成杰、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于198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是我国较早颁布实施的农业专门法。《渔业法》公布实施以来的25年,是渔业发展最好、成效最大、速度最快的时期:渔业法律体系基本建立,“依法治渔、依法兴渔”的观念得到树立和加强;渔业发展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养殖、捕捞、加工各业持续健康发展;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取得重大进展,社会经济生态效益显著;渔政执法管理明显增强,执法保障能力显著提高。
牛盾在讲话中指出,《渔业法》实施二十五年来的改革发展实践取得了巨大成就,也积累了宝贵经验:一是始终坚持依法治国理念,把“依法治渔、依法兴渔”方针贯穿于渔业发展全过程;始终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以人为本理念贯穿于渔业法治建设全过程;始终坚持法治政府建设总要求,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渔业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和保障现代渔业建设。
牛盾同时强调,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渔业法制建设及贯彻实施也存在着一些不同步、不适应、不协调的地方,还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下一步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渔业法》,大力提高“依法治渔、依法兴渔”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渔业立法,健全完善渔业法律体系;进一步加强渔业执法,提高渔业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加强渔业普法,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尹成杰在讲话中指出,渔业是我国农业农村经济中的一大优势产业,全国人大对渔业法制建设十分重视,渔业的法制化进程在农业各产业中也是比较快的。下一步渔业法制建设要继续加强渔业执法,做好渔业法配套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修订工作,重点是保障渔业安全、完善渔民权益保护机制和创新渔业经营管理机制等。
郜风涛在讲话中强调,为了进一步加强渔业资源管理和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实现渔业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切实维护渔民的合法权益,“十二五”时期要通过完善渔业立法,强化渔业行政执法等,进一步加强渔业法治建设。
农业部渔业局赵兴武局长主持座谈会并作了会议总结。全国人大农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国务院法制办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重点渔业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农业部办公厅、政策法规司、各海区渔政局和部属渔业事业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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