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速推进农业工业化进程,促进农产品增值增收。要坚持围绕农业办工业、办好工业促农业发展思路,着力打造一批资源配置合理、区域特色鲜明、带动作用突出的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提高农产品附加值;要加大扶持力度,充分用政策手段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所需生产原料、资金、信贷、土地等的支持力度,实现农业生产资源的优化配置;要密切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推进“龙头企业+合作经营组织+基地+农户”的产业化发展模式,积极探索农户土地入股、合资合作等更密切的利益联结方式,使农民能够分享到产业化经营的收益。
(四)加大创新力度,实现科技增收。一是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加快农作物、养殖业的新品种研发;有效控制国外种子产业的冲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快推广高产优质、节本增效、标准化生产、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提高广大农民科技种田水平。二是加快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培育一支高素质的农民队伍。三是加快用现代物质装备武装农业。加快发展世界先进的农业机械,提高大型农机配套比和使用效率。
(五)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多元增收。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不断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为农民增收提供制度保障。一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重点提高农民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使农民收入水平与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二是加快改革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加速推进城镇化进程,有序转移和减少农村人口,相对增加农村人均占有资源的数量,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民工资性和财产性收入。三是加快农村公共事业建设。尽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体系,让农民直接得到更多实惠。
(六)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建立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多年来,粮食主产区承担着国家粮食安全的重任,牺牲了主产区工业化、城镇化这一利益。国家保障粮食安全要抓住粮食主产区,因此,不能在利益上再让主产区吃亏。要按照主体功能分区的思路,实行差别政策,加大对粮食主产区财政支持,有效推进主产区农业现代化进程。建立主产区利益保障机制,销区应建立粮食风险基金,用于主产区的生产、收储补贴。国家加大对粮食主产县的转移支付力度,应按照全国县级财政收支的平均水平,对于低于部分给予转移支付,保障粮食主产区的人均财政支出和农民收入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保护和提高产粮大县重农抓粮的积极性。
(作者系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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